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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

讀者投書:我們的退休待遇是怎樣被剝奪的

【大紀元5月12日訊】我們這1942人都是陝西省銅川礦務局所屬各礦及單位勞動服務公司的職工,在公司從事生產勞動有十到三十多年的時間,年齡在50歲到80歲之間。現在我們年老體衰,被公司剝奪了退休待遇,像包袱一樣甩出來,沒有一分錢的養老金,而與我們情況完全相同,甚至許多經歷遠不如我們的人,卻享受著退休待遇。我們把情況講出來,要求勞動服務公司認真解決,也希望社會各界給評評理。

銅川礦務局及各礦和單位勞動服務公司的前身,是於1966年成立的家屬生產隊。當時我們這些煤礦職工家屬組織起來,在國家沒有一分投資的情況下,白手起家,從揀煤矸石、洗工作服、拉煤、開荒種地幹起,由小到大,從少到多,到1984年生產經營項目發展到工業、農業、服務業等三十多項,有職工七八千人,總資產達到600多萬元,向國家上繳利稅累計達800多萬元。這些數字現在看起來很不起眼,但是要知道,最初我們風吹日曬揀煤矸石的時候,每人每天的收入只有三角錢,到八十年代我們每人每個勞動日創造的價值平均約4元,而收入只有1元到1.5元。我們的勞動不僅改善了我們生活,也支援了煤礦生產,改善了礦工的生活,支援了國家建設,同時也為我們晚年積累了退休資金。當年家屬生產隊、勞動服務公司的負責幹部、會計、出納等許多現仍在世,他們都出具書面證明:當年的家屬服務隊、勞動服務公司在上繳國家利稅、提取公基金、公益金外,都以工資5%~7% 的比例提留了養老資金。現在職工保存的當年的《勞動合同書》中都寫明:「為保證合同工達到養老條件後的生活,每日提取本人標準工資的5%(每月開支扣除),待合同工達到養老條件,按投保年限和金額發放。」

1981年,為解決日漸突出的煤礦職工子弟就業問題,各礦先後成立勞動服務公司,礦務局成立了勞動服務總公司,主管幹部由礦、礦務局委派,統一管理家屬服務隊和知青辦工作。服務公司不經與家屬隊協商,強行將家屬服務隊與知青辦合併,統一經營核算,使用勞動服務公司的名稱,資產設備國家沒有投一分錢,幾乎全部都是原家屬生產隊的。勞動服務公司就是利用我們家屬隊的資金、場地、設備、人員及經營項目和經營方式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這實際是一次使用行政權力進行的資產轉移,轉移後我們仍然在原有的經營單位裡生產勞動。因此說,勞動服務公司的家業主要是我們家屬隊創建的。我們自然而然、毫無疑問地就是勞動服務公司首批的職工。這本不需要外人或哪一級單位的批准認可。然而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勞動服務公司卻搞了幾次將我們這些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由臨時工轉為正式工的工作,簡稱「轉大集體」。這項工作從始至終都是暗箱操作,既不公開,更不公平公正。轉大集體的條件、名額、名單從不公佈,過後我們才知道三個條件是城鎮戶口、初中以上文化、年齡35歲以下;陸續有一部分職工轉為大集體。這些轉為大集體的家屬工大約占勞動服務總公司家屬工總數的五分之一,絕大多數是公司的幹部,有權有勢的幹部家屬,能請客送禮拉關係的人,能弄虛作假,謊報戶口、文化、年齡狀況的人。甚至有的一天班都沒幹過,有的根本就是文盲,有的根本就沒有城鎮戶口。勞動服務公司大部分原家屬隊的職工雖然也交了照片,填了表,卻沒有轉為大集體。根據當時沿襲至今的政策規定,凡是轉為大集體的,就享受了退休待遇,而凡是沒有轉為大集體的,就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從那個時候起,我們這兩千多人因各種情況陸續離開了工作崗位,我們干了十年數十年,卻一分退休金也沒有,也不能享受醫療待遇。這個轉正工作人為地、極不合理地把職工分為兩個等級,使大部分職工的退休待遇被剝奪。我們是集體企業的主人,我們不能作主,卻要由公司暗中決定誰是臨時工誰是正式工;同樣是創造財富創造退休待遇的人,有些有就能享受,而我們這大多數人卻被剝奪了享受的權利;更不用說還有一些根本就不夠條件享受退休待遇的人鳩佔鵲巢;當初我們在家屬隊成員年紀大了,還都一次性發百二八十的退休金,歸勞動服務公司、分正式工和臨時工後,多數人卻喪失了退休待遇,一分錢也沒有。

我國憲法第八條第二款、第十七條、《民法通則》第四十八條都規定:集體企業的財產,屬集體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四條規定: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是財產屬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礦務局及所屬各礦勞動服務公司的這種做法,符合憲法的規定嗎?符合社會財產分配的原則嗎?公平嗎?公正嗎?

由於人為的行政干預和侵佔,使我們淪落到現在這種老無所養、病無所醫的悲慘境地。社會分配不患寡而患不公。在反覆反映要求沒有解決的情況下,從2001年3月開始,我們逐級上訪到礦務局、省政府、國務院,其中集體到西安上訪就有5次,派代表到北京3次。其中花錢費時,顛簸寒暑之若,一言難盡。有關的官員先是不顧事實一口咬定「當年家屬隊就沒有提留養老基金」,「就沒有發《勞動合同書》」後來就說「原始憑據無法查錢」,「沒有政策依據」,或乾脆說「解決不了」,「某省長說了,不能亂開口子」,「把別人咬下來,也輪不到你」。至於推到下級單位,「請酌情處理」、「請研究解決」之類的答覆批示不知有多少次。

為阻止我們上訪反映問題,礦保衛科和派出所經常到上訪人員家裡「談話」,並把守路口、威脅司機、沒收集資上訪的錢款、沒收上訪材料,還以停止親屬上班、叫親屬下崗進行威脅。甚至挑唆一些不合理轉為大集體的人員毆打上訪人員,強迫上訪人員拆除賴以為生的零售攤棚,關押審問上訪人員,強迫上訪人員寫不再上訪的保證。有關幹部和警察給我們上訪扣上無理取鬧、聚眾鬧事的帽子,請問,我們要求平等享受我們應得的待遇,這合不合理?我們十多年了無數次反映問題,進而不得不集體上訪、靜坐,這是不是我們的權利?合不合法?我們的遭遇放到你們這些官員身上,你們能不能承受?社會不定定,責任在誰身上?

我們上訪的要求是:糾正錯誤的做法,使我們享受與我們工作生產經歷相同的職工一樣的退休待遇。我們是這些社會財富的共同創造者,我們有權享受相應的待遇:這不是享受現在的社會財富,而是享受我們當年生產勞動創造的財富和預貿的養老金;我們沒有更多更高的要求,只要求能有與同等經歷而享受了退休待遇的職工一樣的待遇;那些不具備享受退休待遇的人享受了這些待遇,就是對我們利益的侵佔;剝奪我們應享受的待遇,就是對我們權利的侵犯。我們要求,必要時成立由家屬生產隊代表、勞司代表、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調查當年家屬隊合併為勞動服務公司時的帳目,調查勞動服務公司對職工轉大集體的內情,調查已轉為集體企業正式工的人員情況,並張榜公佈,對其中的違紀違法人員嚴肅處理。黨和政府聲稱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代表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們希望有關單位和領導不要再在這件事上堅持錯誤,壓制瞞騙,推委搪塞,而要認真切實地給予公平、公正的解決,使我們這些苦幹了一輩子的人得以聊渡晚年。

各礦上訪人員代表姓名及聯繫電話:

楊淑萍 三里洞礦 0919-2610822

王秀梅 三里洞礦 0919-2695218

朱玉芳 三里洞礦

郝玉聰 王石凹煤礦 0919-7685055 13991134934

孟桂芳 王石凹煤礦 0919-7686183

李穎芳 徐家溝煤礦 0919-7369360(鄰居)

謝坤俠 鴨口煤礦 0919-7361625

曹月俠 金華山煤礦 0919-7767196

李金蘭 李家塔煤礦 0919-7687278

何菊如 李家塔煤礦 0919-7687322

王素珍 史家河煤礦

何翠琴 史家河煤礦 0919-2685556

馮光翠 桃園煤礦 0919-2897291

王榮子 桃園煤礦 0919-2897205

高彩英 陳家河煤礦 0919-7683025

陳 英 王家河煤礦 0919-2887712

程素香 東坡煤礦 0919-7396156

謝愛玲 供應處 0919-2383105

宋改巧 供應處 0919-2396221

穆桂花 北關煤台 0919-4186045

陳玉英 北關煤台 0919-4181760

2004年3月4日

附: 各礦上訪人員名單

有關人員書面證明

當年《勞動合同書》複印件(//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