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污染事故接二連三 問責四川省政府
【大紀元5月12日訊】(亞洲時報記者垚遠十一日報導)中國四川沱江最近又再傳來嚴重污染的消息。這次生態災難,距離上次川化污染沱江事故只有短短兩個月。有評論認為,如果中國官民環保觀念不加強,體制沒有進一步改革,有類生態大災難只會不斷發生。
據《華西都市報》上周二報道,“川化污染沱江事件發生僅僅2個月後,沱江再次發出污染警報!從5月2日開始,沱江河資中文江段出現大量死魚,到昨日,死魚量已經達到了6萬公斤左右,直接經濟損失上百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當地環保部門初步調查分析,這次沱江污染是由球溪河上游的工業企業排污造成的。目前,有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情況。
事情見報後很快引起關注,幾日後,當地有關部門公布調查結果:這次污染事故是四川省眉山市仁壽縣一造紙企業頂風作案,偷排、超標排放造紙黑液,致使沱江再次受到嚴重污染,造成死魚12萬斤,直接經濟損失近90萬元。
據眉山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自去年以來,東方紅紙業有限公司就在污染治理企業範圍之內,多次被責令停產整改,卻屢禁屢犯,性質惡劣。
而對這次事故的有關人員的處置也隨之公佈:眉山市決定對企業立即實施停產、停電、停排處理;對企業處以15萬元罰款;依法賠償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對仁壽縣分管工業和環保工作的兩名副縣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給予縣環保局局長行政記過處分並建議依法免去局長職務,給予縣計經局局長行政記過處分,對縣環境監察大隊負責人、駐廠監督員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此外,仁壽縣紀委給予東方紅紙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文藝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眉山市政府責令仁壽縣政府關閉肇事企業,徹底切斷污染源,並建議依法免去仁壽縣環保局局長職務,給予其他有關責任人以相應處分。
而此時距離上次“震驚中外”的川化污染沱江事故相隔只不過兩個月。
今年2月到3月2日,因川化集團違法排污,發生沱江特大污染事故,造成沱江死魚50萬公斤,沿岸內江、簡陽、資中三地上百萬群眾生產飲水中斷達26天,直接經濟損失約3億元。而沱江生態環境因而遭受嚴重破壞,據專家估計,需要5年時間才能恢復事故前水平。生活用水困難,直接經濟損失上億元。
沱江污染事故在各大媒體的追蹤報道引起輿論嘩然,而這時污水的排放已持續了半個月。4月6日,四川省環保局對事故的禍首川化集團開出了100萬元的罰單,其後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4月30日,四川省省政府宣告對這次特大污染事故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川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裁、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木喜引咎辭職,5名企業負責人及環保部門幹部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其時,四川省人大代表就對《省政府關於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情況報告》中的處理結果表示不滿,認為對直接造成沱江污染川化集團100萬元的處罰過輕,而對省、市環保局相關單位的處罰也過於輕描淡寫。
有人大代表認為:“僅罰款100萬只是治標不治本,省環保相關部門只是在事故發生後實施緊急清查而平時的工作卻不到位,“相關部門的不作為,帶給沿江百姓和四川無法想像的災難。這是嚴重瀆職問題”。不過,也有人大代表指出,有關法規確是訂明,目前最高罰款額是100萬元;如果把現行法規進一步改良,使之具有阻嚇作用,似是現時當務之急。
有民眾更是直接質疑,四川省政府應該有人要為這次污染事故負起責任,以儆效尤。川化,一個省級企業,小小的青白江區是管轄不了它的。川化特大污染的最終的根源在成都市和四川省的有關部門。盡對青白江區的有關部門領導追究責任,不過是讓青白江區有關部門的倒楣的領導們當了替罪羊,而讓更高的、真正該承擔責任的人躲過處罰。”“這一處理無異是隔靴搔癢,無濟於事!”
話尤未落,沱江再次遭遇無妄之災,再有企業“頂風作案”,可見前車並未令後來者引以為鑒,而這次同樣是在媒體的曝光後,有關部門才有所行動。兩次絕非偶然的污染事故,四川省政府實在是難辭其咎,當地有關部門平日不作為,必等事故發生後,才循眾所求,查處有關企業,並對直接相關的人員進行一些不痛不癢的處理算是對公眾做了個交代就此完事,顯然,接二連三的事故並沒有敲醒警鐘,對於當地政府而言,那只是“偶然事故”。
在中國的城市化發展中,伴隨而來的是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沱江的污染因川化特大污染事件而被暴露在全國的面前,而這僅是四川江河乃至中國各大河流污染的冰山一角。中國各地大小官員都信奉著經濟發展就代表工作業績,只一味強調經濟發展,追求片面的城市發展,對因此衍生的種種生態環境問題卻是漠視不理。於是,在政府部門這一態度指引下,更多的人為了眼前的利益,罔顧公眾安全與健康,製造一樁又一樁的污染事故。
有評論認為,中國新領導層現正大力推動科學發展觀,就是要官員和百姓改變短視和狹隘的地方主義,把視野擴闊至全球生態和可持續發展的層面。不過,在現階段而言,更有效的方法實在離不開加強問責制的推行和真正落實輿論監督。(//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