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私人財產和人權的修憲是否名副其實?
【大紀元3月9日訊】今天,一年一度的中國人大正式舉行。在未來幾天的會議議程中,首先,溫家寶總理將做出政府工作報告;接著,是國家經濟問題報告。但是,人們翹首期待的,是修改憲法中的部份重要內容。去年正式接管權利的新一代領導人胡錦濤,已經批准了對某些內容的修改,如保護私人財產、人權等。但是,就上述兩個問題,在數以千計的代表中仍存在著相牴觸的意見。其中許多代表至今保留著毛澤東時代的殭化思想,拒絕接受向著「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邁進過程中產生的變化。在憲法中明確闡述保護私人財產,意味著徹底剷除毛澤東時代的一切。更有一些人則在問,如果保護私人財產和自由,那麼是否會導致與中共不同的另一股勢力的崛起。然而,現實是,私人企業已經佔據了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的23%以上;私人企業的能力、功效和財力已經大大超過了國有企業。憲法修改的內容中,還將加入江澤民積極倡導的三個代表的內容。換言之,黨還要成為「企業界的代表」。藉此,來鞏固加強政治權利與經濟權勢之間的關係。
保護私人財產也是國內勢在必行的需要。由於經濟增長和財富激增,中國「培養」出了一大批官商,其中絕大部份存在嚴重腐敗現象。他們利用手中的職權,違法圈地佔地、違法拆遷、置平民百姓的生計於不顧。強行拆遷後,拒絕支付合理的補償金,甚至乾脆不付。這一現象,不僅在大興土木籌建二OO八年奧運會項目的大城市十分普遍;而且,在農村的貪官污吏們也毫不遜色於。無助的農民和老百姓們向法院起訴,但是,中國的現行法律中根本不具備相關的具體條例。而法官與地方官官官相護、狼狽為奸更屢見不鮮,使老百姓們慾哭無淚,束手無策,任人宰割。近幾個月以來,已經有十幾個人為此自殺,一些人選擇在天安門廣場、一些人就在中共中央辦公機關所在地中南海的門前。
長期以來,中國為之捍衛的人權只限於吃飯、穿衣和居住權。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簽署了聯合國公約。但是,迄今為止,並沒有修改任何法律條文。除宣佈基本原則之外,還應在未來加以證實,究竟有多少人權在法律上得到了尊重。憲法中明確闡述了宗教自由和工會權利,可是到了具體的法律中,卻以政府控制的方式壓制言論自由。中國只允許存在在政府領導下的工會組織;而信徒們只能在宗教事務局登記過的場所中,與在政府登記過的人士一道舉行宗教活動。
本屆人大還將討論農民的土地所有權——目前,只是國家「租賃」給農民的土地使用權。此外,還將就宗教活動做出新的闡述。
與此同時,警方已經加強了對天安門廣場和全國各地的控制。連日來,嚴禁在人大會堂周圍的天安門廣場上舉行集會。二百多名活躍份子遭到了警方和他們所在工作單位的威脅。他們不得前往北京、不得同任何人進行接觸。那些要求抗議在北京市和上海市違法強制拆遷的平民百姓,遭到了威脅和恐嚇。一些新教徒準備在人大期間,呈交要求釋放新教在押人士的請願書,但是,卻遭到了警方的嚴密控制。被捕的新教領袖徐永海的妻子李珊娜,遭到其所在單位領導的警告,人大期間,除前往上班地點外,不得隨意外出。人權活躍份子和新教徒華惠齊(譯音)被迫乘警車出行,被在四、五名警察的嚴密監控下。
去年十二月,新華社在發表修正案時明確指出,憲法修正案「應鞏固共產黨的領導地位」。許多分析家們認為,只要中國沒有民主,那麼,私人財產和人權將面臨著服從於黨的利益、得不到任何「尊重」的危險。
轉自3月5日亞洲新聞(//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