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音樂具有悠久的歷史。早在四、五千年前的原始氏族社會中,就產生了歌舞和歌曲。現在出土的文物中,就有新石器時代(約一萬年至四千年前)的吹奏樂器-陶塤。在中國歷史上,曾多次出現過音樂文化繁榮昌盛的時代。周代(公元前11世紀-前256年)就曾出現過龐大的宮廷樂隊。特別是唐代(公元618年-907年),音樂高度發展,處於當時世界音樂的先進行列,對日本、朝鮮和東南亞一些國家的音樂發展具有深刻的影響。
中國民族音樂一般分為五大類,即歌曲、歌舞音樂、說唱音樂、戲曲音樂和器樂。每類音樂又各有多種體裁、形式、樂種和作品,如歌曲又有古代歌曲和民間歌曲之分;民間歌曲中又分勞動號子、山歌、小調、長歌及多聲部歌曲等不同的體裁;同是山歌,又因地區、民族的不同而風格迥異,各具特點。又如民族樂器,早在兩千多年的周代就有七十多種樂器了。現在經常使用的樂器已達兩百多種。按其演奏方法和性能,可分為吹管樂器、拉弦樂器、彈弦樂器和打擊樂器四類,這些樂器既能獨奏,又能組合成各種形式和樂隊進行重奏和合奏,並具有獨特而豐富的藝術表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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