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平:胡主席 人民該如何監督您呢?
【大紀元3月29日訊】胡錦濤主席在八屆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式上鄭重地宣示:我本人及新一屆政府真誠地願意接受廣大人民及人大代表的監督。面對這一前所未有的莊重承諾,別人做何感想筆者不清楚,筆者當時真的十分高興,而且非常激動,並認真地打算履行從未履行過的主人翁的監督職責。然而仔細一琢磨,發現儘管胡主席之盛情難卻,自己也有意一為,但卻無從著手。一年多了,工夫花了不少,卻毫無成果。原因或許如下。
首先,人們不知道您及您所領導的政府都幹了些甚麼,怎麼幹的?每年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各媒體都會反覆強調消費者對產品及服務的知情權。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對國是也應該有知情權。這是不證自明的。但事實卻並非如此。現實中,政府不僅擁有處理國是的專有權,而且密而不宣,拒絕讓老百姓–國家的主人–瞭解自己的國家已發生或即將發生那些事件,政府已經或準備採取何種應對之策,以及政策的有效性或事態的發展進程。這一切均被視同國家機密,深藏於暗箱之中。例如,中俄有關陸地邊界的劃分協議已簽署經年,卻始終未見政府公佈其詳細內容。按照常理,一個國家的公民瞭解自己國家的邊界何在是其理所當然的權利,正如一個人需要明瞭自己住所的範圍一樣。又比如,非典型性肺炎在世界各地大肆蔓延,各國政府均實時對外公佈疫情,媒體更是大量予以報導,幫助人民瞭解實情,防患未然。然而,作為該疫情發源地的中國,前期政府不僅對此不置一詞,受政府控制的媒體也只是在因廣大民眾對事件不明就里而造成的恐慌引起了遍及全國的搶購風時,才打破沉默,稱疫情已得到控制,然而具體情形仍不得而知,緊接著再度緘默不語。然而伊拉克戰爭伊始,中國各媒體卻即刻連篇累牘地大量報導戰事進展。沒錯,人民有瞭解戰情的需要和權利。但是,中國民眾更有瞭解發生在身邊的、有可能會危害其親友甚至他們自己生命安全的疫情的需要與權利。不是嗎?
值得慶幸的是,隨後媒體開始報導非典型性肺炎的情況。然而,張文康的表演卻令人疑心重重。這當然不僅是由於前期的不誠實,更是因為該疫情在海外傳染時的張牙舞爪與其在國內的溫情脈脈反差太大。沒有人會相信中國政府已經先於技術與資金為優的國家掌握了治癒該病患的方法。如果做到了這一點,一般而言,將會有一場轟轟烈烈的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大規模宣傳活動;也沒人會用該疫情對國人手下留情是因為我們擁有先進的政治制度它不敢胡作非為來解嘲。於是人們陷入了政府是控制了疫情還是控制了媒體的猜測之中。北京301醫院蔣諺永醫生的聲明終結了人們善良的希望。隨後的發展是極其正面的。也正因為政府如實公開相關信息,疫情才得到了有效與迅速的控制。
寫到這裡,不由想起一件令人絕對笑掉大牙的事情。大家知道,武漢是中國三大火爐之一,夏天奇熱難耐,最高氣溫突破攝氏四十度是家常便飯。然而,在2002年之前,天氣預報的最高氣溫從來沒有超過攝氏四十度。據說,在當局看來,最高氣溫超過四十度是一個政治問題,即社會主義國家不應該那麼熱。於是,武漢人民只好頂著攝氏三十九度的名義,享受攝氏四十度以上的酷暑。問題在於,如果這真是一個政治問題,拒不承認卻並不意味著它沒有發生,而且掩蓋對於生活於其間的民眾而言總是徒勞的。但現實依然如舊,不僅國內各媒體在一個調門下同聲高唱主旋律,實施所謂輿論導向,而且對海外媒體大肆干擾或拒絕入境,對互聯網的封鎖更是不遺餘力,企圖阻斷人們瞭解事實真相的其他途徑,迫使國人永遠生活在不真實的世界中。
不過,即使人民有朝一日有了知情權,也並不意味著就此能對政府實施監督。知情權僅僅為人民奠定了監督的前提,要真正實施富有成效的監督,人民還必須擁有相應的手段。為此,人民尚必須具有言論自由、選舉自由、結社自由。言論自由之所以必要,是因為只有當人民能公開評論政府的作為時,才能對政府實施真正的監督,私下的議論並不能對政府產生任何約束;選舉自由使得人民可以用另作他選為手段,利用現政府對再次當選的期望,制約政府當下的行動;結社自由的重要意義在於人民能夠組織起來對抗公權力的濫為。畢竟分散的個體的力量是不足以對公權力施行有效制約的。
因此,如果政府真慾接受人民的監督,就應該厲行政治制度改革,賦予人民知情權、言論自由、選舉自由、結社自由。否則,「監督」只不過是紙上談兵而已。@(//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