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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票
【大紀元3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二十六日電)究竟大選爭議應採何種驗票方式?法務部長陳定南今天在台聯黨團表示,所謂重新驗票的說法是不妥的,應該說是重行計票;法務部是可調派檢察官在計票現場「見證」,而不是如同刑事案件般進行證據勘驗。
陳定南今天與中伐舉委員會官員前往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說明大選紛爭的行政、司法程序問題。
陳定南說,在野黨打出黃信介在花蓮選立委重新驗票的廣告是錯的,黃信介當時向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並且明確指出花蓮市兩個票匭有問題,因此,黃信介不是循行政驗票,而是司法驗票來解決爭議。
至於朝野擬修法推動司法行政驗票一事,陳定南說,「重新驗票」的說法是不妥的,而是「重行計票」,現有檢察官人數約九百人,是不足以應付一萬多個投開票所的重行計票,若依中選會規劃改採鄉鎮市等三百六十九個行政區來集中計票,檢察官人力是可調度的。陳定南強調,法務部是可應中選會請求指派檢察官到場,但是檢察官到場只是進行「見證」,而不是如同刑事案件般的在現場進行證據勘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