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子女人大政協都持外國護照 愛國論從何談起?
【大紀元3月25日訊】據亞洲時報林綺慧3月25日報導/近日在中國大陸和香港有某些人鼓吹以極高的愛國標準去審視治港班子,但原來不少加入了中國人大政協行列的香港菁英,包括李嘉誠、胡應湘、王鳴、馮國經、李澤鉅等人,其實都可能擁有外國國籍。此外,外界甚至廣泛流傳一些中央國家領導的子女都取得了外國護照,這些傳聞,不禁令香港百姓質疑提倡“愛國論”的人是否採取了“雙重標準”。
很多人都知道香港長江集團主席李嘉誠是香港知名富商,不過相信不少人忘記了他還是一個獲英女皇授勳的爵士。在香港回歸後的第3年,即2000年,獲英女皇授予英帝國KBE爵級司令勳章,晉身為爵士級,當日李嘉誠更到英國參加授勳儀式。不過他透過發言人指,李嘉誠為人低調,日後將不會在自己名片印上爵士勳銜。
根據資料,可以獲英女皇授予爵士級勳銜的人士,須為英國國民,否則只可獲授予名譽爵士級勳銜。若只獲授予名譽爵士,便不能在名字後加上 “爵士”。美國聯邦儲備局局長格林斯潘和美國鋼琴兼指揮普萊亞 (Murray Perahia),便分別在2002和2004年獲授予名譽英帝國KBE爵級司令勳章。
李嘉誠3月18日首次就“愛國問題”發表意見,他聲稱: “我好(很)熱愛國家,好(很)熱愛香港,亦都絕對熱愛我們的民族。”親中國政府報章香港《大公報》形容這是一段“真情剖白”。
另一名同樣擁有爵士勳銜的合和實業主席胡應湘,則有在名字上後加上爵士銜頭,他是在1997年回歸前獲英女皇授予英帝國KCMG爵級司令勳章。作為中國政協委員的胡應湘,曾斥責“民主派”代表出席美國參議院聽證會,講解香港民主情況,是“意圖引入外國勢力幹預香港政制發展,出賣香港人利益”。
現時在香港的政協委員中,除胡應湘外,持有外國護照的人可謂比比皆是:身兼機場管理局主席馮國經便擁有美國護照;李嘉誠兒子,香港長實集團董事總經理兼副主席李澤鉅,則擁有加拿大國籍;香港教統會主席王鳴1997獲頒授英帝國DBE爵級司令勳銜,理應擁有英國國籍。
有消息指身兼政協委員和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的邵善波曾經持有美國護照,亞洲時報記者曾向邵善波查詢,但在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另外,身兼政協和立法會議員的曾鈺成,他本雖沒有外國護照,但他的妻子及子女都有加拿大國籍。港區人大代表朱幼麟擁有美國護照。
由於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向來來自世界各地的人都在香港服務,一向不分彼此;但一些人明顯認為“愛國”重要於這個香港的特點。香港區人大代表薛鳳旋在早前召開兩會期間,曾建議為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要求全國人大及國務院,透過修過基本法,規定治港者必須全部為中國籍居民,即除主要官員根據法例必須放棄外國護照外,其他公營機構、法定組織的主席和全體立法議員亦須放棄外國國籍。
事實上,基本法現時只對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及立法會議員早有所規限,這個規限一向為各界接受,但在香港去年七一遊行和民建聯選舉失利後,社會上突然出現很多關於“愛國”的討論。根據法例,香港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並不可擁有外國居留權,而立法會中,非中國籍議員不可佔超過20%。
若根據薛鳳旋要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全體立法議員、其他公營機構和法定組織主席必須放棄外國國籍,不知人大或政協又是否全部不可擁有外國護照。其實在內地亦有官員的配偶或子女擁有外國護照,近日鶴山市委書記張汝韶妻子甚至在香港法庭上承認,曾以假資料申請移民加拿大。
事實上,香港不少百姓都質疑,中國中央政府如果要以極高的規格去審視一個人的“愛國情操”,理應先從中國大陸官員,特別是中央領導人開始,決不可說一套做一套,採取雙重標準去排斥某些政見上和自己不合的人。
不少中國中央領導家人都持有外國護照,據說有的還多於一本。據2002年5月16日發行的香港《壹週刊》報道稱,李鵬一家早在海外鋪定後路。他的幼子李小勇夫婦,由九四年起已在香港和新加坡買入豪宅物業,而且有頗長時間留在新加坡,期間以名店“阿一鮑魚”當飯堂,“生活逍遙”。
至於一些地方貪官的“愛國情懷”,更不用多說。因為腐敗問題而在2000年被判處死刑的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全家都辦了化名身分證和因私出國的護照。據說他曾對移居國外的兒子說:“總有一天中國會不行的”,“有兩個國籍,將來就有餘地了。”去年8月因腐敗問題被開除黨籍的原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的兒子程慕陽,據稱就拿了加拿大護照,現在躲在該國逃避中國司法審訊。
香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政治動盪時期,便曾有不少香港人為求多個保障移民他國,他們普遍擁有高學歷的中產階層,期後回流香港,繼續在香港工作作出貢獻。香港能夠成為個國際城市,便是她的自由開放,接納不同人士並能同存,現在這些高規格的愛國標準,相信對香港開放自由的社會將造成損害。(//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