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府關心正豐紙廠工人跌落紙漿槽死亡案
【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日電)台中縣豐原市正豐紙廠今天凌晨發生楊姓工人跌落紙漿槽致死事件,縣府勞工局獲悉後立即前往事故現場進行了解,事故責任歸屬、及工廠勞工安全衛生檢查,有待行政院勞委會中區勞檢所進一步檢查鑑定。
根據台中縣勞工局初步了解,現年六十一歲的楊姓工人在這家紙廠工作已經五、六年,昨天剛好輪到上小夜班,上班時間從昨天下午四時至晚上十二時,晚上十一時許,接班工人準備接班,卻遍尋不著楊姓工人。
經通報廠方動員全力找尋後,才在紙漿槽中發現已遭攪碎的肉片、骨頭及皮膚等,證實楊姓工人已罹難,至於罹難原因,研判不慎跌落紙漿槽遭攪拌器輾碎。
職災事故是由事業主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向勞委會中區勞檢所通報,責任歸屬鑑定以及勞工安全衛生檢查權責也在中區勞檢所,台中縣長黃仲生深表關心,指示勞工局人員前往事故現場進行了解,並提供相關協助。
勞工局安全衛生課課長吳景隆抵達紙廠事故現場時,剛好罹難者的家屬也到現場,他除代表縣長向家屬致哀,也向廠方、家屬說明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吳景隆表示,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因職災而死亡的勞工,事業主依規定必須提供五個月的喪葬補償、四十個月的死亡補償,補償金額計算基準則以事故發生前六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此外,發生職災死亡事故,勞委會會先致贈新台幣十萬元的慰問金給家屬,而如果罹難工人家境清苦,是列冊低收入戶,或是村里長證明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也可以依規定申請相關補助。
由於事故才發生,罹難者家屬心情混亂,吳景隆除安慰家屬節哀順變,也表示在法令範圍許可內,縣府將提供必要的協助。經過初步勘查與了解,吳景隆認為廠方在勞工安全衛生方面應該做總檢討,並落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以避免不幸事故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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