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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補助境外換腎 衛署批富人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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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鈺婷╱台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審查「全民健保法增訂第四十三條之一修正草案」,立委提案主張,境外換腎應比照國內腎臟移植給予健保補助,衛生署長陳建仁明確表示反對,認為這項修法形同「富人條款」,且缺乏人道考量,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等提案增訂健保法第四十三條之一,主張經主治醫師認定,若台灣腎臟來源短缺或無適當腎臟,可至台灣以外地區施行腎臟移植手術,相關醫療費用得辦理核退。這項修法被外界稱為「境外買腎」條款,昨天在立院審查時引發利益與人道的爭議。

國民黨立委陳健治曾到中國進行腎臟移植手術,他對衛生署、健保局面對國內一年約四千名有換腎需求的病患,卻無積極作為,感到相當不滿。

陳建仁反對修法,他說,器官捐贈涉及醫學倫理及人道價值,腎臟境外移植的過程無法明確判定是否違反人道進行活體買賣,是否不顧社會公義,而以金錢排擠醫療上更有急迫需求者取得腎臟。

他也表示,目前境外腎臟移植以前往中國者為最多,所需費用約一百萬元,若採行健保支付標準可核退二十一萬元,患者本身仍需自負高額費用,新增條文似鼓勵有能力者到境外移植,相對經濟弱勢者則須等待國內移植,如此形同「富人條款」。

陳建仁說,國際特赦協會曾調查,中國的移植器官來源有九成是死囚,若修法補助境外換腎,恐怕有損台灣的國際形象;況且目前病患自行到境外換腎者其成功率尚無數據可供佐證。

陳建仁這一席話立刻引起陳健治等人不滿,陳健治說,當初他們有十人同赴中國換腎,沒有一人死亡或有不良後遺症,衛生署不了解洗腎病人的痛苦,也不去了解海外換腎的成果,一味反對健保補助海外換腎,卻又提不出更好的政策,罔顧病人權益。此案由於爭議性大,未能獲得共識,最後委員會決議,擇期再審。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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