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為南方都市報總經理作無罪辯護
【大紀元3月1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駐香港記者燕明採訪報道) 廣東的《南方都市報》大膽敢言,日前該報的總經理被指控貪污和行賄。但是,律師為這名報社經理作無罪辯護。外界認為,種種跡象顯示,廣東當局打算以起訴該報總經理為突破口來達到整肅《南方都市報》的目的。
喻華峰一案將星期五審結,他的律師許志勇(音)日前撰文宣稱,有關指控缺乏理據,所謂喻華峰冒領私分公款得到十萬元,那些其實是獎金,按照合同提取,類似各大國營企業領年終獎,不是公款,這一點庭審己經查明。至於向南方報業集團前任編委李明英(音)行賂97萬元,許志勇說李明英早已退休,不屬於行賂的對象,喻華峰不具備動機,控方也拿不出任何証據表明他借此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李明英曾是集團的管理人員,按照規定,不能從下屬《南方都市報》領取公資和獎金。向他贈送金錢是為了感謝他過去為《南方都市報》找到大批廣告客戶之功。
許志勇認為《南方都市報》的問題是財務管理不夠規範,喻華峰的行為在法律不遘成貪污和行賂,因而為他做無罪辯護。3月4日在廣州中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星期四本台記者通過電話聯絡許志勇,向他了解情況,不過對於案情,他不願多談。許志勇律師他認為:「中國有那麼多腐敗問題,有關單位非要拿《南方都市報》財務管理大做文章,那是因為該報說真話,喻華峰成為無辜的受難者。」
結合《南方都市報》率先批露孫志剛事件和廣州再次出現非典時間之証據,許志勇寫到去年六月「收容遣送辦法」癈止後,廣東有關方面領導下令查辦《南方都市報》,直到查出問題為止。七月份,喻華峰被拘留。12月該報率先批露廣東再次出現非典。結果當天值班編委被撤職,對事件的調查到現在還沒結束。令年一月,對該報經濟問題的調查升溫,喻華峰被正式逮捕。罪名由受賂變成貪污和行賂。
香港亞洲周刊最新一期分析認為,從喻華峰那裏打缺口,就可以達到整肅《南方都市報》的目的。因為如果喻華峰有罪,相對的《南方都市報》的九個編委也都有罪,即使暫時不被處罰,他們也隨時處於危險當中。報導說,打著反刊之名,進行政治迫害的種種跡象還有,廣東省委高層最近指示,動用司法工具,對《南方都市報》進行反監督。法官在庭上二次提醒喻華峰供出所謂幕後黑手。
香港明報稱,廣州有關部門花了大半年時間成立專案組,調動一百多人調查廣告客戶,試圖找出行賂痕跡,最終沒有下文。三月初,專案組再度進駐展開新一輪調查舉証,報社內人心慌慌,廣告額下跌2/3。
對於喻華峰的遭遇,北京著名的網絡人士任伯為(音)認為:
任:從言論管制這方面來講,這個案子歸結為當局對於言論控訴,我的感覺完全可能的。當然我們也了解律師的無罪辯護案子,還不能說是樂觀。中國這種類似案件,律師能起到的作用,是非常非常小的。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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