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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

大連外語學院學生受酷刑折磨成痴呆

【大紀元3月20日訊】原遼寧省大連外語學院學生王強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在丹東教養院受酷刑成精神痴呆、已近於“植物人”。另一名撫順法輪功學員劉明傑被沈陽大北監獄折磨成精神失常。

*王強:囚小號施酷刑 一月出來成痴呆

據明慧網消息,王強,男,28歲,原遼寧省大連外語學院學生,家住遼寧省東港市前陽鎮土房村。王強於1999年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東港市公安局劫持,後綁架到東港看守所,遭殘酷折磨。2000年,王強被東港市公安局判勞教送進丹東教養院。

在丹東教養院,王強堅決不寫“三書”,而且堅持煉功,被關進“嚴管號”。“嚴管號”裡潮濕,窄小,沒窗戶。獄警顧德剛、呂金貴兩人指使犯人毆打王強。三個犯人輪班打。犯人立著手掌做成“刀形”,往王強的脖子上砍。王強的脖子被砍腫了,腫得說不出話來,兩大腿被犯人打得腫起很粗,無法走路。

王強被關進“嚴管號”時,因絕食抗議而遭到野蠻灌食。監獄衛生所獄警所長戴XX在灌食時,因王強不張嘴,就用鐵鉗子把王強的門牙敲掉,當時鮮血直流,王強昏死過去。

在“嚴管號”裡被關了一個月的王強,放出來時完全變了樣,精神上已被摧殘成痴呆一樣。獄警孫殿成還說:“王強是裝的,我經常用電棍電他,我電他時,他還跑。”

以後,王強的身體越來越壞,2000年10月,醫院檢查診斷:王強得的是“肌肉組織壞死和嚴重的精神分裂症”。實際上,王強已近於“植物人”。

丹東教養院怕擔責任,同年將王強保外就醫。目前,王強被折磨得精神完全痴呆,一切生活均不能自理。

*劉明傑:臀爛腿廢 精神失常

撫順法輪功學員劉明傑,為人正直善良,過去在單位工作勤懇、不爭名利,曾主動將長工資機會讓給同事。

2000年10月,劉明傑在明慧網下載《法輪大法必將在世間洪傳》和《江澤民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等文章印製、散發,被人舉報,於2000年10月6日被抓捕,關押在撫順第一看守所,在關押期間被迫從事長時間勞動,完不成任務經常遭犯人打罵。有時每天只睡3-4小時。歷時8個多月,被非法判有期徒刑3年,關押在大北第二監獄。

劉明傑在大北第二監獄期間,歷盡精神與肉體折磨,經常被罰蹲小號,一次就是3個月之久。屁股爛了、腿不能走路,最終被迫害精神失常。迫害的主要責任人是大北監獄獄警李建國。

劉明傑被釋放回家後,家屬發現其腰部有紫斑、身上有針眼,其中腰椎骨上的針眼特別明顯。經常頭暈昏迷,發火、罵人、砸東西,大冬天經常跑出去躺在馬路中間。一個好端端的人就這樣被折磨成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