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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十五日電)財政部高雄關稅局今天提醒入出境旅客及隨交通工具服務的人員,出入國境時每人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新台幣六千元,超出限額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高雄關稅局表示,由於目前兩岸人民來往頻繁,進出兩岸的台商與旅客經常有人民幣未使用完畢而攜回情形,造成海關處理上的困擾,財政部為便民考量,認為有必要放寬民眾攜帶小額大陸地區幣券進入台灣地區,因此在兩岸未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定前,適度開放人民幣進入台灣地區。
高雄關稅局說,民眾出入國境規定攜帶貨幣現鈔的限額為,美元或其他外幣等值的新台幣為六萬元,人民幣為等值新台幣六千元。高雄關稅局也提醒旅客或船機服務人員攜帶超額幣券入境者,應自行申報封存於海關,並於出境時再攜出,而未經申報超額的幣券,經海關查獲時依法沒入或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