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忠:興殘愛國 任重道遠
【大紀元3月12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來自於一天的兩個報道(9月29日)在27日下午4點開始,到28日9時許,共抓獲聾啞扒竊者67名,這是,長春的《新文化報》報道的,標題《長春警方抓獲67個聾啞賊》,同天的《長春晚報》基本是一樣的新聞,只是具體數位是63名,出入不是很大。
不到24個小時,就抓獲了如此之多的,公交汽車上的盜賊如此之多。
我在光復路批發市場,也曾兩次被偷,損失不小,防不勝防。
一直我對聾人朋友很是尊敬,上班時單位旁邊有個聾人朋友,心靈聰慧,眼明手巧,幹活也是又快又好,我從心理是很佩服的。
自從我發生兩回被偷的事情,在後來逐漸的聽到關於聾人盜竊團夥的較多的一些報道,心理感到非常的沈重,當我開始思考《規範傷殘人稱謂》的問題時自然的也考慮到有關聾人朋友的一些事情,但和聾人朋友交流不是很容易,基本上聾人朋友是生活在自己的圈子裏。
聽力並沒有影響聾人的智力,相對的來說聾人朋友是智力比較高的群體,我個人覺得,聾人快速的打著手語,同時很快的理解,有時是一個眼神,就可以感知資訊,觀察非常細緻,模仿的能力也非常強。
我常想,在這個社會上,多數的聾人朋友,可能比我這樣傷殘人更感到苦悶,因爲語言是人最基本的交流工具呀,我也沒有辦法去完全的感知這個群體,我的看法一定讓聾人朋友感知到幼稚。
在我思考《規範殘疾人稱謂》的時候,也曾問過幾個聾人朋友,多數是一笑了之,並不認爲很重要,是所要面臨的困難會更大,內心還有更大的苦衷呀!
通過一個現象,思考問題的本質,在一天時間裏,就抓了這麽些扒竊犯,會産生個問題──
一,爲什麽會有這麽多的聾啞人去扒竊呢?
我曾爲傷殘人成爲罪犯感到羞辱,一個兩個的,也就成爲不了一個現象。但是就在一天的時間抓了這麽些扒竊犯,而且很多都是傷殘人,就是一個值得研究的社會現象!
在這67名的扒竊犯中,報道的稱都是外地,但我們思考時,不必討論是否是外地,因爲沒有必要分是外地的傷殘人,還是本地的傷殘人呢。其中年齡最大的41歲,最小的11歲,文章中報道的還有一個14歲的小男孩,但是究竟未成年的有多少名沒有報道。
這只是一個地區,在一天的情況,也許比這還多,雖然這是我們不願看到的,可事實中存在的,就需要直面這事情,這裏面一定有原因的。
沒有人生下來就是賊,也沒有人情願去做賊。新三字經中,人之初,如玉璞,性與情,具可塑!
那麽是什麽塑造傷殘人犯罪的心理路程,爲什麽要走上犯罪的道路!
也曾思考過在殘疾人的劣根性,和傷殘人犯罪的心理探討,可這題目太大了,一直放著。
可以說還是有很多的聾人朋友,生活比較艱難,沒有穩定的工薪,社會上存在的偏見,是聾人的價值沒有得到平等的對待!
在現在的社會即使是健全人,文憑很高的畢業生,沒有很好社會關系,跑不到門路,也很難找到一個較好的工作,何況是傷殘朋友了,矛盾並不是因爲聾人朋友的能力是不是真的找不到可以勝任的工作,事實證明,聾人除了一些特定的工作不能勝任的話,有很多的可以勝任,在製造業,修理業,服務業,等等都可以做的更好,但是現在找工作的條件,基本上要靠的是社會關係,這裏到沒有歧視,只要社會關係過硬,就是傷殘人也會找到比較理想的工作,否則成績優秀的大學生依然沒有穩定和理想的工作,但我也不能不承認還有一大部份的人是靠自己能力拼搏出比較好的工作,大部份是私企和外企的員工!其實社會絕大多數的人,也完全認可了聾人,也知道如果一個工廠有一半的工作讓聾人朋友去做,也許會更好,會更敬業,但他們也知道,現在找工作憑的是關係呀,誰也沒辦法改變。
事實上,讓心靈手巧,執著敬業的聾人朋友作員工,根本不是福利上的照顧,而是更明智的領導決策!聾人能作到最好,就不算是福利,應該是能力!你比如,有個工廠安排了許多聾人,廠長就說我們幫政府解決困難,可事實上,這些聾人做的卻是最好的,是工廠裏的骨幹,但他們的能力和價值卻不被認可,還不是憑能力獲得的工作,是靠社會的憐憫才獲得的,這樣也會使一些聾人朋友有消極的情緒。
聾人所面對的生活壓力和心理壓力可能更大,社會的偏見可能使他們更感到無奈,更多的工作崗位是拒絕聾人的,工作決定著聾人生存直接原因,按比例安置傷殘人工作,這是我們國家的一個政策,但能不能在國家贏利很大的企業中,比如煙草,電信,石化等企業裏,再增加傷殘人的工作比例,同時我們是否鼓勵企業,餐飲,等行業,招收更多聾啞人呢?
如果有一點點的辦法,誰會願意去做賊,做小偷,確是生活所迫嗎?
是生活困難,才導致的一部份聾人朋友聚集在一起,向不勞而獲的扒竊行爲靠攏。
“家庭最溫暖,親情最重要”當一幼小兒童失去了家庭的溫暖,有的雖然有父母,但各種原因導致幼小孩童得不到基本的家庭溫暖和基本9年義務教育制,那麽就要用社會大家庭的溫暖取代那失去的家庭溫暖,傷殘朋友的困難家庭孩子,和有傷殘兒童的困難家庭的基本權利,是一定要保障的,並且是一個都不能少的!最基本的吃飽飯,有書念,這在我們國家是完全有能力作到的!
老一輩革命家的目的,就是要未來的中國的孩子,能吃飽飯,有書念的,這是革命的最基本信念呀!建國這麽多年了,還在不斷的製造“文盲”還有失學的孩子,這不能不讓人心寒!我見過一群在街上流浪的孩子。
生存權和發展權是人的基本權利!要過一個平常人的生活!擁有一個工作,要平等的受到教育。
我國有許多的自願者,和很多退休的老教師,假如讓這些志願者無報酬的擔當起傳授知識的老師,完全可行的,但並不是長期的,師資有了,你比如在一個城市,以及周遍地區,成立這個義務制的學校,社會提供這樣消息,有的孩子雖然有父母可沒有辦法得到基本教育,是一個也不能少的,發現有失學的孩子,就尋找到這個學校,畢竟這樣的孩子還是少數,可即使少也要面對呀,有的貧困地區要多一些,那就相對的多辦幾個這樣的學校,少的話,全國就辦一個這樣的學校。老師是不會愁的,而且一定要有文憑的,也許半年就換一次,而且自願來,自願走,但沒報酬,全憑一顆愛心,錢也用不多少的,水利部蓋個大樓還三個多個億呢,要是用到這保管夠了。
總不能讓報道中,那些才11歲的孩子,淪落在街頭,成爲罪犯,他們還小呀,是真正的弱者,他們還未成年,能有能力靠自己改變狀況嗎?子不學,非所宜,幼不學,老何爲?
如果讓我去作一個自願者,去一個艱苦的地方,去教孩子識字,我會去的,要求也不高,吃飽就行。作幾年志願者,這在我一生中應該是感到驕傲的和榮耀!
聾人朋友可以勝任的工作有很多,但現實中,聾人朋友工作的範圍比較狹窄,比如做小生意不能夠語言交流,一部份受過良好教育的做比如,微機,繪畫攝影,工藝品開發等工作,但普遍的能適應的工作,是應該在工廠的,在製造業!
鼓勵聾人聯合開工廠,涉及到更廣泛行業,要給予大力的支援。
讓聰明的聾人把全部的精力,用到建設一個個企業中,而不是去教唆那些年紀小的聾人小朋友去做偷竊的行當,象德國的西門子公司,就是聾人創辦的,可問題不是中國沒有這樣的聾人,而是沒有這樣的環境!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