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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
【大紀元3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許雅靜台北十一日電)台灣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為安置從事性交易的兒童或少年的中途學校員額,取得法源依據,並列出中途學校的經費來源及相關機關配合及協助的義務。
現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條例第十四條條文內容是,規定設置專門安置從事性交易兒童及少年的中途學校,性質兼具教育與保護安置的功能,但因缺乏員額編制的法律依據,內政部特別提案送立法院修正。
衛環委員會今天無異議初審通過這項修正草案,明訂中途學校的設置,得比照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規定辦理;員額編制,得比照特殊教育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為了因應學生特性及需求,有利於地方因地制宜及實地運作,修正草案中也增訂,中途學校應結合專業與民間資源,提供特殊教育及輔導;課程、教材、教法應保持彈性,以適合學生身心特性及需要,其實施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此外,草案中增訂經費來源,包括各級政府按年編列預算、社會福利基金、私人或團體捐款及其他收入。並要求中途學校的設置及辦理,涉及其他業務權責者,各機關應予配合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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