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將使城規條例形同虛設

湯家驊:維港填海判決破壞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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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雪兒香港報導/中環填海爭拗於九曰在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勝訴後,暫時告一段落,敗訴的「保護海港協會」將在二十八天內決定下一步行動。

很多市民可能會對法院的判詞不大了解,只知道政府在城市規劃上有最終的決定權,有社評更認為協會應該與政府合作,讓中環填海工程繼續進行。不過,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家驊看過法院判詞後指出,判決開了一個很壞的先例,剝奪了市民在城市發展被諮詢的權利。他更認為,「今次的判決對法治和法理的影響是不可以接受的」。

湯家驊說,在判詞中法官指行政會議在法律上是有決定城市規劃圖的權力,是「對了大半」。判決開了一個很壞的先例,容許行政會議繞過城市規劃委員會,重新審核中環填海規劃圖。

湯大狀解釋,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城市發展計劃的機制,是由城規會制訂,在法律上城規會有權力和責任去諮詢市民,這是《城規條例》的基本法律原則。由於行政會議沒有法律責任也沒有機制去諮詢市民,市民也沒有權利去要求查看行政會議的文件,從而剝奪了市民被諮詢的權利,違反了《城規條例》。

湯家驊續說,按此推理,雖然去年終審法院判決將灣仔填海規劃圖發還到城規會檢討,城規會也很難有一個公正的決定,假若諮詢結果是否決灣仔填海,但因為中環那段已經建好,政府會上訴到行政會議,行政會議會推翻灣仔的否決。換句話說,今次的判決,不但剝奪了市民在中環填海的諮詢權利,也間接剝奪了市民對灣仔填海的諮詢權利。

湯家驊指,判詞中沒有在這方面作出詳盡的解釋,令人覺得遺憾。他說,在法理上,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因為如果每次行政會議都可以當城市規劃「無到」的話,《城規條例》有等於無,市民間接失去了被諮詢的權利,涉及到的是法治和法理的基本原則。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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