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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欽殺害前後任妻子 嘉義地院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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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九日電)中油前工程師陳瑞欽涉嫌殺害兩名妻子及三名兒子詐領保險金案,今天由嘉義地方法院針對他殺妻案進行宣判,由法官判處陳瑞欽死刑。至於他殺害兒子的部份,則還在少年法庭審理中。

現年五十五歲的陳瑞欽,是從民國七十四起,在十三年之間,涉嫌殺害第一任妻子曾碧霞、第二任妻子王淑嬰,以及養子陳一志、親生兒子陳建宏、養子陳宗慶等五人詐領保險金,在社會上引起相當大的震憾。

陳瑞欽於去年五月間在嘉義市認識女子陳怡伶,由於當時陳瑞欽積欠地下錢莊新台幣兩百萬元,被地下錢莊逼債甚急,於是殺害陳怡伶,並盜取她身上的財物。陳瑞欽落網後,扯出涉嫌加工殺害五名親人詐領保險金的案外案。

陳瑞欽連續殺害兩名妻子以及三名兒子詐領鉅額保險金案,嘉義地檢署於去年底將他提起公訴時,求處了五個死刑。嘉義地方法經過多次開庭審理後,今天下午四時三十分針對陳瑞欽殺妻部份進行宣判。

判決書指出,被告陳瑞欽於民國七十四年一月,將第一任妻子曾碧霞摔下床致死,詐領新台幣兩百三十五萬元保險金,理應判處死刑,但因適用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因而改判無期徒刑。

此後,陳瑞欽再於民國八十五年以木棍打死第二任妻子王淑嬰,並製造成假車禍,故佈疑陣,詐領了新台幣一千一百多萬元的保險金,判處死刑,兩案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承審法官表示,雖然陳瑞欽在法院審理的過程中不斷翻供,但是他在嘉義地方法院第一次開庭時,自白坦承殺人的部份,與嘉義地檢署特約法醫王約翰的驗屍報告完全吻合,可以證明陳瑞欽的自白,並不是胡亂編造的,而是有殺人的事實,因而據以判處死刑。至於陳瑞欽先後殺害三名兒子詐領保險金案,由於被害人死亡時尚未成年,因此分案由嘉義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目前尚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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