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守一」的替罪羊和《中國七大噁心》背後的替罪羊
【大紀元2月8日訊】長袖善舞的馮小剛,拿電影《手機》來證明言論表達自由是把“雙刃劍”,有時候既能傷別人,也能傷自己。
從沒有把《手機》看完就急著發脾氣的央視小崔,當然也有自己的言論自由,不打自招,屁顛屁顛地主動承認自己就是《手機》裏嚴守一的原型,多少有點自作多情。如果馮小剛、劉震雲確實是想促進中國電影的娛樂化事業的話,那麽小崔也就成了爲搞笑而獻身的真名群衆演員,而且馮、劉二人還占了一個大便宜——沒支付小崔一分跑龍套的錢。
把自己當根大蔥看的小崔,完全沒有那麽多情,不就是一個“嚴守一”嘛,不就是一個“手機”嘛,不就是爲了凡人的那點言論自由嘛,犯不著“X”人家女記者的大爺呀。如果那女記者反應快,也“你丫挺你丫挺”一番, 不就非常不可樂了嘛。
你我皆凡人,說話競自由,但是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絕對了就成笑話了。馮小剛沒有絕對,所以也就有了“嚴守一”;小崔絕對了,所以馮、劉二人可以“沒事偷著樂”了。
言論自由,其實多半是爲了說話,倒不是爲了什麽大的目的。劉震雲說,人從早上睜開眼睛,到晚上閉上眼睛,要說三千多句話。如果有人夜裏說夢話,還得再加上三十多句。這些話,如果有千分之一的實話,已經很了不起了。可是,不知道小崔是真不知道這個道理,還是假不知道這個道理,就被馮、劉二人以及那位元女記者給套進去了,說一句“X你大爺”的廢話,把自己原本保留著的冷幽默勁兒給徹底葬送了。
說中國人不會搞笑,不懂幽默,其實並不是這樣。只是,有時候會搞笑與懂幽默的人,關鍵的時候往往患了幽默健忘症,小崔就是典型的“假洋鬼子”。
我有個朋友,倒是懂幽默,可是,卻被一個不懂幽默的人捉弄了,喜劇變成悲劇了。我的朋友是個大夫,就是在單位裏主管看病、打針、配藥的專職人員,平時喜歡上網和舞文弄墨,文章也是隨處可見。有一次,他從網上看到一篇名爲《中國七大噁心》的文章,被文中的幽默勁兒給打動了,比如“八十多歲母親的甘甜乳汁怎麽撫養五千多歲的兒子?”“……每到逢年過節,領導幹部慰問下崗職工貧困戶時,你看到領導臉上有一絲愧色麽?你轄區的選民淪落到如此地步,你有沒有責任?他們拉著你的手謝恩時你對著鏡頭就那麽得意?”等等。我的大夫朋友覺得這比較幽默,而且覺得自1949年以來從沒有在報紙上看過如此幽默的文章,就與周圍的朋友經常提及,沒想到他周圍有一個不懂幽默的人當真了,以爲言論自由可以從網路上延伸到平面紙媒體上了,就決定在她負責編輯的《北京新報》上採用此稿。我的大夫朋友也沒有想到她會這樣做,只是覺得好玩而已。可事實上,不久那女編輯就把這個幽默從網路搬到報紙上用了,變成白紙黑字。據說審稿過程是這樣的:先是責任編輯預審,接著交部門主任二審,部門主任審稿後由總編輯終審並簽字,一路綠燈,於2003年6月6日刊出。不久,《北京新報》被查處,處理編輯,撤消刊號,追查責任人,那位醫務室的大夫難以倖免——他覺得自己特冤枉,就像小崔覺得“嚴守一”就是自己一樣。
其實,公開、公正地看待問題,《北京新報》出事與那大夫沒有直接的關係,大夫頂多是爲了讓那位女編輯看看“網上的文章還能這樣寫”,並沒有絲毫讓她發表此文用意。大夫不是文章作者,文章發表與否對他沒有任何利益上的期望。再者,大夫不是報社采編人員,不是總編輯,根本沒有對發表任何一篇文章的決定權和建議權。相反,那些有決定權和建議權的總編輯和責任編輯們倒是有重大失職嫌疑。爲什麽這樣一篇不受主管部門“歡迎”的幽默搞笑文章居然可以一路綠燈得以順利發表,難道這個責任要非審稿人員承擔?
由此看來,中國人真的沒有幽默的命,好不容易幽默一回,還幽默過了頭,我的大夫朋友成了替罪羊。當然,他並不樂意當這個替罪羊,他申辯說,“七大噁心事件”,責任在誰?這是不言自明的事實,就是因爲編輯素質低下,領導管理疏漏所引發的,“對我個人來說,第一,這是互聯網上的一篇文章,其出處與作者是誰,我一無所知;第二,我並沒有建議、也沒有權力讓編輯發這篇文章;第三,“責任編輯”本身是幹什麽的?工人日報社在事件後,曾開展過‘守土有責’的討論,可是從編輯、發稿到見報,都不是我應該守的土呀!什麽叫‘總編輯負責制’、‘一把手負責制’?無論什麽樣的原因,發生這個事件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工人日報主要領導疏于管理和掉以輕心。可奇怪的是,本來應該承擔主要責任的總編輯和社長,卻毫髮無損,安然無恙……”
把幽默搞笑當真的責任編輯,把一張《北京新報》葬送了;不該承擔責任的人倒成了責任人,這個幽默確實是過了頭。現在,大衆媒體又在炒作小崔對號入“嚴守一”的座了,多少有點把幽默搞笑當真的味道,多少有點幽默過了頭。我想說的是:小崔,別把自己當根發綠的大蔥了,人家馮、劉二人只是爲了幽默搞笑,與你小崔沒有什麽直接的關係,你該幹嗎就去幹嗎,你若不想成爲“中國第八大噁心”,就此閉嘴吧。(//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