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傅國涌﹕張思之——中國律師界的良心
【大紀元2月7日訊】如果沒有張思之先生的出現,我不知道該如何評价中國的律師,正是他以堅定的道義擔當和令人嘆服的專業素養為這一職業挽回了榮譽。盡管他慨嘆自己虛度了几十年光陰,“不學無術”,但自從20世紀70年代末重返律師界以來,尤其是90年代當他站在法庭上發出自己的獨立的聲音時,我們依然能感受到他的誠摯、認真和護職業良心的耿耿之心。1980年,他是“江青、林彪反革命集團案”主犯之一李作鵬的辯護律師。1987年,在轟動全國的大興安岭火災案中他為含冤的被告公開辯護,贏得了當地上千百姓的歡呼,“人民律師万歲”的熱情呼喊曾讓他感動得淚流滿面。1991年以來,他先后為王軍濤、鮑彤、魏京生、高瑜等政治犯作無罪辯護。至今他以古稀之年仍奔走南北,挺立在楊子立等四青年“煽動顛覆政權案”、上海律師鄭恩寵“泄露國家机密案”的法庭上。
在他漫長的律師生涯中确實敗多胜少,用他自己的話說是“屢敗屢戰”,在他接受許多案件之前其實結局早已注定,他不過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他維護的是法律的尊嚴,和律師這一職業的良心,所以我說他雖敗猶榮。他于1927年11月12日出生在河南鄭州,少年時日寇入侵,舉家遷入四川綿陽,在那里度過了早期的中學時代。他自稱“生在黃河邊,長在長江畔”,并因此熟悉古岸纖夫動人心弦的號子,他的辯詞也如同號子那樣“堅定、自信、有力”,他說這是他“行進中的聲音”,是“不平之鳴”。在成為一名職業律師之前,他曾有過坎坷、丰富的人生經歷,這一切對他后來在面對壓力時的從容、執著,始終保持樂觀,以平和的心態堅持理想恐怕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抗日戰爭的血与火中,他16歲就投筆從戎。1947年他考入北京朝陽法學院,我曾問過思之先生,朝陽法學院對他以后的律師生涯到底有多大影響,他回答說:“我入學之初,本已下定決心,從此埋頭苦讀,彌補中學階段的不足。不料‘秉性難移’第一學期還沒修滿,就上了‘船’,以飛快的速度演變成一個100%的‘地下工作者’”。這不是他一個人的選擇,而是當時千千万万的熱血青年的選擇。1949年,他參与接管北平地方法院,不久成為北京市人民法院的審判員。1956年他受命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顧問處,由法官而律師。1957年直言不諱的他成了北京律師界第一個“右派分子”,從此開始長達十五年的強迫勞改生涯。 直至1979年“右派”問題“改正”,才回到律師界,前后相隔22年。第二年被選為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兼北京市法律顧問處主任,并先后在中國政法大學、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任教,編寫了《中國律師制度与律師實務》《律師制度講義》等,對重建中斷已久的律師制度創下了篳路藍縷之功。
1988年,他創辦并主編《中國律師》雜志,第二年6月出到第三期,因為刊出悼念胡耀邦的文章,被司法部勒令停刊。思之先生也成了有“自由化”思想的“异己”,再次遭到不公正待遇。他并沒有因此退縮,反而更坦然地以一個律師身份一次次肩起了沉重的閘門。他眼睛不好,看上去瘦骨嶙峋,卻顯得硬朗、平靜、達觀,同時不乏幽默,他不卑不亢,無私無畏,接手有些案子他甚至連律師費都分文不收,見過他的人無不為他親切而堅定的面容所感染,他身上的精神气質仿佛有一种大國的泱泱气度。在這個利字當頭、人欲橫流的時代,他在律師界的巨大存在將是后人無法理解的一個謎。男儿有淚不輕彈,只是未到傷心時。在他的辯護生涯中,他曾多次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真誠的淚水。他接手的許多政治案敗訴的結局其實早已經注定,但他為歷史留下了可貴的真實的聲音《我的辯詞与夢想》就是活的見證。他說,“律師离不開法律,自然脫不出政治。我因為長期工作在北京這個政治漩渦的中心,乃有机緣參与一些世人關注的政治性訟案。……這類案件中我的辯詞,差不多都是緊靠客觀乃至規定的極限,擦邊而過。局外人焉能料到,我們律師就某案作某种(例如“無罪”)辯護,需要事先經過審查批准,倘不加小心,有所逾越,惡果隨至是自不待言的。間或生出非分之想,越出一回,身試一次,可又總不能忘卻林老亨元先生那獨特的慈愛告戒:‘要善于自我保護!’”思之先生說自己到“有些危急之際”,便“故意隱約其詞”,因此而“逃脫了魯迅所講的‘覆滅’。”但“在那‘隱約’之中,也還閃爍著法律同權勢的交鋒”,盡管他常常為自己無力充分地為當事人辯護(尤其是“護”)而難過、而愧疚。無論如何作為律師他已經盡力而為,畢竟他始終如一地守住了那條“絕不說假話”的原則,對此他問心無愧,這不僅是職業良心的界限所在,更是做人的底線所在。有人常說中國的律師不過是“花瓶”,他說,即便如此,他也要在這個特制的“花瓶”里插上一束帶露、帶刺的白玫瑰,而“不允許讓人隨意地來上几根狗尾巴草”。當越來越多的律師秉承良心的召喚,和張思之先生站在一起時,他的身影就不再孤獨,特制的“花瓶”里將插滿帶刺的白玫瑰,狗尾巴草會逐漸被世人拋棄,這正是中國社會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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