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回想大哥託孤 吳火眼不勝唏噓

人氣: 1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月6日訊】

自由時報記者蘇福男╱專訪
  「大哥臨走前,囑咐我要讓憶樺留在台灣受教育,長大成人,如今官司敗訴,憶樺將被強制送回巴西,大哥的遺願已無法實現,我也只能盡人事聽天命!」吳火眼望著大哥吳登樹的牌位不勝唏噓。

  二年多前,吳火眼只是一名平凡的勞工,每天早出晚歸辛勤工作賺錢養家,他做夢也想不到,竟然會捲入一樁跨國親情的監護權官司,而差點引發台、巴兩國外交風波。

  吳火眼斬釘截鐵地表示,外界對吳家想盡辦法將憶樺留在台灣有許多看法,但除了是憶樺本身的意願外,實現大哥托孤的遺願,對兄弟有個交代,是他真正堅持的原因。

  回想起憶樺剛來吳家的模樣,嬸嬸李素華充滿愛憐,她說,當時言語不通,吃飯、睡覺兩人都是比手劃腳,也不知道憶樺是從哪裡學的,現在已能講一口流利、道地的茄萣腔台語,李素華還記得,剛學會講台語的憶樺,開口對她說:「我的爸爸、媽媽都死了,我要當個勇敢的小男孩﹗」一番話讓吳火眼夫婦不禁為之鼻酸。

  李素華說,憶樺剛來的時候,飲食不習慣,每天只要吃白飯、煎荷包蛋,現在幾乎什麼東西都吃,尤其最愛吃魚和香腸,剛到吳家時憶樺體重只有廿公斤,如今已增胖到卅五公斤,逼得嬸嬸不得不下減肥令。

  吳火眼夫婦本身已有兩個小孩,兩人更將憶樺視如己出,調皮、搗蛋一樣要和堂哥受罰,沒有特別待遇,吳火眼說,他原打算盡最大的努力,讓憶樺有個理想的成長環境,以慰大哥、大嫂在天之靈,如今他已無能為力,只求大哥諒解,並庇佑憶樺平安長大成人!

監護權 外婆是第一順位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台巴混血兒吳憶樺跨國監護權爭奪力,兩造訴訟主張和法院開庭、判決、強制執行等程序,兩國人民均寄予高度關注,並彰顯我國司法客觀、公正的立場。

  在這場跨國監護權爭奪戰中,吳童巴西外婆羅莎女士認為,依據台灣民法規定,父母雙亡,同住祖父母是第一順位監護人。她並說,吳童出生後,一直和她住在巴西,長期接受當地生活、文化、教育,已適應其環境,並有同母異父哥哥等親友陪伴成長。

  不過,吳童叔父則透過律師提起聲請改定監護人之訴,認為胞兄病逝前希望讓小孩在台灣受教育,並指羅莎女士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佳需要洗腎,又無工作收入足以養活吳童。

  一、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吳童歷經雙親過世痛苦,世上僅存哥哥與他血緣最近,對方在吳童成長過程中,扮演不可磨滅角色,幼年成長的記憶,將成為他生活的一部分。

  吳童雙親死亡前,未留遺囑指定監護人,依法外祖母羅莎是第一順位監護人,吳火眼又無法舉出羅莎不適任照顧的證據,社工人員訪視報告也認為吳童在巴西比較好。

  法官甚至引用海牙國際私法會議通過國際兒童挾持民事公約規定,認為兒童被非法帶走或扣留,小孩所在的締約國,應在一年內返還。

  並說,跨國監護權官司,不能徒以裁判己國之文化及經濟水平,做為衡量問題的唯一標準。

  去年十一月間,最高法院支持二審見解,判決吳火眼敗訴確定後,羅莎遞狀聲請強制執行,高雄地院曾通知羅莎委任巴西駐台商務人員和吳火眼開會協商交人事宜,結果兩造不歡而散,當時吳家聲請指定親屬會議成員,要求暫緩執行,結果遭到駁回。

  民事執行處法官廖正雄並寄發自動履行通知書,要求吳家限期交付憶樺,但因送達有瑕疵遭質疑,院方始延到今天,進行強制執行,將前往高雄縣吳家帶人,有無其他變數,主控權在吳家,院方執行人員也無把握。 (//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