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出力 無辜家庭被誣成“全家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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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5日訊】安徽臨泉一副鄉長全家被如出一轍的舉報信舉報為黑社會團伙,從而被調查,調查過程中發現此事是因與被舉報人有冤仇的同鄉陷害所致。此案本當大白之際,誰知一些人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羅列各種罪名,並最終演繹成“全家黑社會”案,轟動阜陽一時。以“黑社會頭子”為名刑拘的青年朱峰,在被無辜勞教一年後釋放,面對冤屈,朱峰四處上訪,申訴近兩年之久始終未果。

*阜陽“四大案”之一

據人民網2月4日報導,2001年3月,全國范圍內 “嚴打”開始。一時間,來自於安徽省臨泉縣楊小街鄉群眾的舉報信如雪片般飛到中央、省、市、縣各級公安機關領導的案頭。舉報信的內容如出一轍,都是反映以該鄉副鄉長朱洪躍為保護傘、其子朱峰、朱某、朱某某、女婿趙某、王某為團伙的黑社會惡勢力的所謂違法犯罪活動。其中的一封舉報信被層層傳遞到公安部某領導手中。不久,一起轟動阜陽的“全家黑社會”案迅速傳開來,與當時前後發生的“王懷忠被雙規”、“臨泉征兵集體舞弊案”、“亓仲祥搶劫殺人案”並列為中央部委督辦的阜陽“四大案”。

朱峰便是“全家黑社會”案件的所謂“主犯”,2001年4月15日被臨泉縣公安局打黑辦刑事拘留,其父朱洪躍也迅速被處離職接受調查,其兄弟和妹婿等人也被另案候審。

*多方聯手造假

正當臨泉縣公安局個別領導為逮住“全家黑社會案”的主犯朱峰準備向上級請功之時,負責此案的調查人員向該局領導匯報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在調查核實舉報人提供的所謂朱峰一家黑惡勢力的犯罪事實之中,舉報人是極盡危言聳聽之能事,夸大其辭,無中生有。更令人震驚的是,在臨泉縣公安局收到的幾十封具名舉 報信中,有二三十人經調查是“查無此人”,或是“外出務工”,還有十幾封舉報信,舉報人則是以臨泉縣楊小街鄉明橋行政村朱偉為中心的親戚群體,包括朱偉及其妻子、父母、姨父母和姨弟等十三人。

據悉,舉報人朱偉1998年同朱峰開始成為生意上的競爭對手,在競爭中經常發生爭執,並2001年正月初四兩家矛盾發生激化。

* 警察出面非法取假証

這是一個非常普通的治安案件,然而最終演繹成“全家黑社會”案,其實不過是一些人想利用“嚴打”之機,挾私報復的一個醜惡伎倆。

未經調查核實就將朱峰刑事拘留,而且在 2001年4月23日,又將朱峰五花大綁,公開在打黑除惡大會上亮相陪審,並且在縣電視台播放了新聞。負責調查該案的丁某在得知朱峰已被作為“打黑成果”被展示時很吃驚:“案情還沒有調查核實清楚,怎麼可以將人家亮相陪審呢?”

事實的嚴重出入,及舉報人非同尋常的關系,令剛開過“慶功大會”的臨泉政法委領導大吃一驚,經過慎重考慮,原對所謂黑社會保護傘的朱峰父親的刑事拘留暫停了,同時也終止了對朱峰的兩個弟弟和兩個妹婿的拘捕計劃。

但是,如果朱峰的所謂犯罪事實不能成立,就對朱峰的人身造成嚴重侵犯,有關人員對此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終於一些人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開始鋌而走險。

警察冒充証人編造証詞,派出所幹警與舉報人“溝通”,引誘,施壓‘証人’作假証,與朱峰、朱偉同為鄰居的朱沖被辦案人員要挾:“今天你不作証,說不定下次打的就是你!” 另外,辦案人員為使朱峰“欺男霸女”罪成立,慫恿同村村民王梅出面証明朱峰霸佔她,王堅決不同意,派出所第二日便帶走了王的丈夫明永春,限制其人身自由,以期達到要挾目的。

* 公安局個別人編造假卷宗

當地公安局在壓力下,硬著頭皮將該案材料移交臨泉縣人民檢察院,提請對朱峰進行逮捕。然而對於這些無中生有的事實,卷宗被退回。然而此時臨泉縣公安局個別人還是對朱峰延長30 日刑拘。30日過後,當地公安局仍沒有將所謂“黑社會犯罪事實”調查清楚,再次移交檢察院提請批捕,遭到拒絕。

看到將朱峰移交檢察院批捕希望不大,為達到將朱峰的關押合法化,最終該案又轉到阜陽市公安局。此時該“全家黑社會案”已震驚阜陽,阜陽市公安局也意識到此案件的嚴肅性,希望尋求一個 完全之策。

於是,在個別領導的授意之下,臨泉縣公安局將朱峰的案件卷宗移送到阜陽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提請對朱峰進行兩年的勞動教養。然而此呈報過程中並非一帆風順的,漏洞百出的卷宗讓勞教委大傷腦筋。最終終於接受給朱峰一年勞動教養。

朱峰的代理律師安徽省承義律師事務所尹文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了臨泉縣公安局上報阜陽市勞教委的卷宗中的明顯的違法辦案、甚至故意造假情節,他說上報朱峰勞教的卷宗中既然說朱峰犯有多項罪名並且都立了案,那就應該是有多個卷宗,而不會是一個,而且在卷宗的序號上也令人費解,不同時期的立案表既然立 案了,應該是在各自的卷宗中編有不同的序號,而為何都被編入勞教的卷宗,序號卻又是連續的呢?只能說明,臨泉公安局的個別辦案人員聯手偽造了一個假的卷宗。

* 偽造假司法文書

在上報勞教的卷宗之中,隨處可見臨泉縣公安局個別辦案人員編造的假司法文書的痕跡。更加蹊蹺的是同一天竟有兩位派出所所長主持工 作。卷宗材料前後矛盾,甚至多處錯誤。不僅如此,傷情鑒定也是假的,委托鑒定時間竟然比發案時間提前2天。

* 群眾質疑阜陽“法制環境”

臨泉縣公安局個別人有意掩蓋事實真相。朱峰的家人面對朱峰的非法遭遇開始了艱難的四處申訴,希望有關部門能出面,調查事情的真相。 2001年10月6日起,朱峰通過其弟委托律師代理此案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一審及其上訴。然而在付出巨大的人力財力之後,官司還是輸了。面對這樣的結果,朱峰及其家人幾乎寒心了。但奈人尋味的是,在行政復議階段,阜陽市勞教委曾表示只要朱峰不上告,便可以將其“提前”放回家。

有關方面為了自保,“希望”朱峰放棄申訴,一些人更加緊了對朱峰家人的“壓力”。為使朱峰構成黑惡勢力於理有據,臨泉縣公安局不惜將朱峰之父列為黑社會的保護傘,並在2001年8月23日臨公發[2001]88號文件中將朱父定為黑社會保護傘上報臨泉縣紀律檢察委員會,開除其公職。

面對自己的冤屈,朱峰在被勞教釋放後,四處奔波,堅持不懈地申訴、上訪近兩年之久,然而事情至今仍沒有結果。(//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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