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五日電)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表示,關於國人由金馬入出大陸地區的證照查驗,在三月一日後符合「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所定得由金馬入出大陸地區的本島或澎湖國人,則將改採以「護照查驗」方式辦理。但設籍金門馬祖六個月以上的金馬民眾,仍核發金馬入出境證辦理查驗。
陸委會表示,符合「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所定得由金門馬祖入出大陸地區的本島或澎湖國人,則將改採以護照查驗方式辦理。所涉及的對象包括合法登記赴大陸地區投資的台商、聘僱員工及其眷屬、出生地或籍貫為大陸福建的榮民及其同行眷屬、從事與試辦通航業務有關航運、商貿活動的企業負責人,及其他經專案申請許可單次入出金門馬祖人員。
陸委會表示,「但設籍金門馬祖六個月以上的金門馬祖民眾,仍核發金馬入出境證辦理查驗」。至於其他非經內政部許可的國人,仍然還不得由金門馬祖入出大陸地區。
陸委會表示,行政院金馬「小三通」指導委員會在上月已就金馬「小三通」試辦三年以來的成效進行整體檢討,確立「小三通」政策調整方向,對於「台灣地區民眾經申請許可由金門、馬祖入出大陸地區者,為利入出境管理的一致性,查驗證件將調整以護照代替金馬入出境證。但設籍金門馬祖六個月以上者,基於兩岸『小三通』的邊區貿易架構,現階段仍核發金馬入出境證,並在實施一段時間後,再作檢討。」
陸委會表示,配合這項政策調整的實施,除設籍金門馬祖六個月以上者仍核發金馬入出境證並予查驗外,未來對於經許可由金門馬祖入出大陸地區的國人,將在其護照內頁,附加戳記或加註其他可資辨識之標記,以利查驗。
陸委會強調,基於兩岸「小三通」的邊區貿易架構,在人員往來的問題,係根據大陸政策整體規劃情形、兩岸關係的互動、國家安全、交通設施的完備程度,從整體面衡酌,分階段來逐步進行,自九十年元月實施以來,已歷經四次的通盤檢討與四次的法規修正,未來仍將配合「小三通」的實施情況與兩岸互動發展情形,作必要的檢討與調整。(//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