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廣東媒體面臨風暴?
【大紀元2月5日訊】廣東是中國最早開放的省份﹐加上鄰近香港﹐受到“港風”的薰陶﹐所以在意識形態上也較其他省份開放﹐廣東的媒體可以說走在其他省份同行之先。由於開放同市場經濟結伴而行﹐所以廣東媒體的廣告收入也令人們羨慕。
在政府官員和其他行業先後腐敗之後﹐媒體也跟著腐敗。中央電視台新年聯歡晚會就有許多腐敗事件。無奈它事關中國的形象﹐加上同高層權力鬥爭交織在一起﹐所以即使它的文藝部主任趙安被揪出來﹐結果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是有些地區的媒體工作者可能沒有這樣幸運﹐甚至因為政治原因而成為“反腐敗”的犧牲品。
2002年6月初﹐香港媒體刊出前《廣州日報》社長、後來升任廣州市委宣傳部長黎元江,被省紀檢部門“雙規”(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地點交代問題)。黎元江可能涉及任職廣州日報時,和原總編輯何向芹有關的貪汙案。黎元江是報業奇才﹐在他任內﹐《廣州日報》走上市場化道路﹐擺脫“喉舌”的單一形象。7月﹐何向芹被正式撤銷職務﹐由北京《經濟日報》報業集團屬下的《名牌時報》總編輯薛曉鋒取代。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的報導﹐廣州市市長林樹森向來認為《廣州日報》商業色彩過於濃厚,沒有扮演好作為廣州市委機關報的角色,因此藉此機會,以他認為“黨性”極強的薛曉鋒作主管。2003年7月23日﹐廣東省紀委召開記者會﹐宣佈對黎元江“雙開”( 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並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當局宣佈黎元江“道德敗壞﹐生活糜爛”﹐先把他搞臭﹔然後宣佈他收受賄賂﹐並且在香港註冊成立公司並違規截留外匯、少計境外廣告費收入8440.5萬港元,致使報社逃稅2639.81萬港元,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後一種的設立“小金庫”在中國普遍存在﹐因為是小金庫﹐數字很大﹐普通百姓容易將這個數字同貪污數字混淆而激發“民憤”﹐因此也常常成為權力鬥爭中的一個罪名﹐例如前北京市市委書記陳希同也有這個罪名。
但是兩個月以後﹐網上陸續出現“剖析和反駁中共廣東省紀委7月23日關於黎元江違法違紀的通報”﹐公然為黎元江和何向芹鳴冤叫屈﹐到目前為止﹐這篇長文已經發表了四個部份﹐還會陸續有來。至於內容真實程度如何﹐自然局外人不容易搞清楚。
今年一月香港媒體報導﹐黎元江被提審時﹐向當局求情說自己時日無多,希望能獲寬大處理,繼續進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的研究。八○年代他同後來擔任深圳市市長,現在是湖南副省長的于幼軍合著《社會主義四百年》﹐受到北京高層重視,兩人也因此相繼步入官場。
《廣州日報》事件還沒有處理完﹐又發生《南方都市報》事件。這件事比《廣州日報》事件敏感。該報屬南方日報報業集團﹐不是從屬於廣州市委而是廣東省委。之所以敏感﹐是因為該報在去年12月27日率先公佈在廣東出現的中國今冬第一個SARS病例﹐接著﹐廣東另一個報業奇才程益中﹐現在是該報的總編輯 ﹐也是南方報業集團和北京光明日報報業集團在去年11月合組《新京報》的總編輯﹐在1月6日被廣州市檢察院以貪污為名帶走調查。但是外界卻公認同第一個披露SARS病情有關。因為香港媒體公佈第二個病患時﹐被懷疑向境外媒體泄露國家機密的五個廣州記者也被當局扣押。
南方報業集團下屬多間報章﹐取態都比較開放﹐大膽敢言﹐接到過中宣部多次警告﹐這次用反貪手段﹐自然是相當嚴厲的警告。最新的消息是廣州南方報業集團多名高層涉及的經濟案件已經結案。據消息透露,報業集團原社委會成員李民英和集團子報《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將被有關部門以涉嫌受賄起訴,頗受關注的程益中,以及曾接受當局調查的報業集團另一社委羅裕潮,則不受牽連。看來﹐調查程益中的事件﹐的確是借反貪達到政治上警告的目的。
在這宗事件中還有一個為人忽略的因素﹐那就是去年12月底﹐也就是同《南方都市報》披露第一宗SARS病例的同時﹐《新京報》也報導,包括《深圳特區報》、《深圳晚報》以及《深圳法制報》在內的幾家深圳地區媒體,都分別刊載了批評深圳市政府的文章,指責“某些單位只管要錢,不講效益”﹐以及“要錢張大口,花錢撒大手”等浪費納稅人血汗錢的行為。當地一名媒體工作者表示,這次媒體批評政府的力度,在深圳是“前所未有”。更有人指出矛頭指向傳言中和江澤民有“非常關係”的女性愛將﹐當年做過江澤民秘書﹐現任市委書記黃麗滿。外界對她的評價是工作能力差,卻飽攬權政,安插親信。一些深圳官員甚至以“慈禧太后”和“中國最有權力的女人”來稱呼她。
從新年期間江澤民到深圳長達12天挺黃麗滿來看﹐《新京報》把黃麗滿的事情從深圳鬧到北京﹐顯然驚動了江澤民。《新京報》才問世就對江澤民如此不敬﹐在廣東的江澤民親信們接到指示後怎能放過程益中﹖因此程益中的風暴也許才是剛剛開始﹐他的安危或將可以作為觀察江澤民﹑胡錦濤權力消長的指標。
(自由亞洲電臺)(//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