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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三日電)台中縣某國小昨晚舉辦元宵燈謎晚會,造成三名孩童遭煙火爆竹炸傷的意外,消防署今天表示,已頒訂有「高空煙火施放作業及施放人員管理要點」,對於施放的安全距離、安全措施、施放人員資格等都有具體規定。
消防署表示,根據內政部一月七日公布的「高空煙火施放作業及施放人員管理要點」,高空煙火施放地點與觀眾及保護對象間的安全距離,依建築密集與否或觀眾人數,分別採取一級或二級的安全距離。
高空煙火施放作業場所應具備的安全措施,則包括周邊要設有「煙火」、「禁止進入」、「嚴禁火源」等警告標示。對於高空施放煙火,應採取相關的安全防護措施,有影響施放安全作業情形(例如有飲酒人士進入施放區域),主管機關得予勸告或逕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命令中止煙火施放行為,直到情況改善為止。
另外,高空煙火施放人員應具備爆炸物管理員、爆竹煙火監督人或其他具爆破經驗,且領有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格才能擔任。對於昨晚台中縣某國小發生煙火爆竹爆炸意外,消防署已指示台中縣消防局進行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