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三日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及台北律師公會今天舉行「揭開法官量刑心證的黑盒子」記者會,公布「竊盜罪」統計實證研究結果。司改會強調,建議政府除應委託客觀學者專家從事更多的司法統計實證研究外,也建議司法院下應設立「公平量刑委員會」,從事長期量刑實證研究,使能趨於公平合理。
根據研究,竊盜罪量刑輕重,可能受到法官年齡、性別、城鄉分佈等因素的影響,無疑對司法所追求「相同者給予相同待遇,不同者給予不同待遇」的公平正義原則,形成一種諷刺。
對於這份研究,司改會表示,此研究是民間出資委託學者專家所作司法統計實證研究,對於法官量刑心證有諸多革命性的發現,一方面得作為司法革新的參考,一方面使人民知悉司法實際狀況,但民間資源有限,國家應出資委託客觀學者專家從事更多的司法統計實證研究。
司改會指出,就竊盜罪部分而言,此研究發現許多值得研究現象,如法官趨於「從輕量刑」、女法官科較輕刑責、男被告獲較重判刑等現象,這些一現象都值得長期、持續研究,因此,建議在司法院下設置「公平量刑委員會」,從事長期司法量刑實證研究,並針對研究發現建立政策、研擬法律。
另外,司改會強調,研究中也發現判決書對量刑參考因素多未明確交待,與其說法官未明確交待,不如說事實上法官可能對科刑資料並未充分掌握,追根究底是制度所導致,因此應仿國外立法例,將台灣刑事訴訟認定犯罪事實與科刑程序予以分離,在認定被告有罪後,再開量刑程序,法院才有可能科處最符合公平正義的刑期。
此次研究是委託台灣大學法律系王兆鵬教授、台北大學統計系林定香教授及中研院社研所楊文山主任,耗時一年完成的「竊盜罪」統計實證研究結果。此研究是以全國地方法院為抽樣研究對象,高等法院以上法院並不抽樣。地方法院中,離島(澎湖、金門)地方法院因案件總數量過少,不包括在此次分析中,總計涵蓋台灣本島十八個地方法院,並以民國八十九年至九十一年三年期間的判決為研究對象,總計抽取一千一百六十四件有關竊盜罪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