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由豪背信案 名列政黨輪替後重大指標案之一
【大紀元2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三日電)前東帝士企業負責人陳由豪寫信給立委,公佈「致陳水扁總統的三封公開信」,雖引起各界關注,但他不僅因數度未出庭應訊已被台北地院發布通緝迄今,陳由豪涉及挪用公司資金等背信案,更被法務部列為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政黨輪替以後起訴的十二項重大指標黑金案件之一。
陳由豪夫婦涉嫌在未經東華公司董事會同意下,挪用公司資金前後達新台幣八億八千五百餘萬元,最後雖陸續匯款沖帳,仍使東華公司損失利息約八百餘萬元等背信案。台北地檢署去年三月間偵查終結起訴,認為兩人涉嫌連續挪用公司鉅額資金,損害東華公司全體股東利益,求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法務部於今年初舉行的記者會中,再次提出持續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續推動方案」,認為只要有犯罪嫌疑,檢調單位一律嚴偵速辦,也就是說,查緝黑金是「無時限、無上限、無底限」,不達目標,絕不終止。
法務部於記者會中更公布了政黨輪替以後起訴的重大指標等十二項黑金案件,包括因涉嫌傷害、詐欺、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被起訴的羅福助;因貪污被起訴的顏清標;因違反農會法被起訴的蕭登獅;因涉嫌賄選、業務侵占被起訴的朱安雄;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被起訴的吳德美;因背信罪被起訴的王令麟;因背信罪被起訴的劉松藩;因背信罪被起訴的張萬利;因背信罪被起訴的陳由豪;因背信罪等罪被起訴的劉泰英;因背信罪被起訴的余陳月英;因背信罪被起訴的蘇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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