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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台北市選委會表決通過「投錯票匭屬於無效票」,不過台灣中選會官員表示,「投錯票匭算有效票」已經經過中選會委員會的兩次決議,目前不考慮重新開會討論。官員認為,法令解釋權在中央,希望地方選委會能遵守中選會的決議。
中選會也表示,台灣的總統選罷法第六十條明確列出選票無效的情形,其中沒有一項是「投錯票匭」,因此中選會的決議也是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