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中國大陸女職工勞動權益沒有保障
【大紀元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淳良北京二十七日電)據中國大陸全國總工會披露的一份調查報告稱,國有企業女職工下崗且再就業困難,女職工勞動保護水準下降,非公有制企業女職工政治、經濟、人身權利受到侵害,女職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落實難等問題突出。
這項由全國總工會女職工部去年深入中國大陸各省市及部分產業工會得出的結論指出,女職工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包括:一些用人單位招工中存在性別和年齡歧視。例如用男不用女,用小不用大,招工時用青春期,而簽訂勞動合同時避開孕期、產期、哺乳期等。
此外,一些非公有制企業用工制度不規範,不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履約率低。有的企業雖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沒有女職工特殊保護及社會保險內容。女職工勞動衛生、職業安全及健康保健問題突出。在橡膠、製鞋、化工、陶瓷、鑄造、玩具等行業,女職工長期在有毒有害作業的環境中工作,塵、毒、噪音嚴重超標。
調查顯示,一些勞動密集和規模較小的企業設備陳舊、工藝落後、作業環境差、存在嚴重的事故隱患。近年來,因急性中毒、爆炸、火災等造成多名女工死亡或致殘的事件時有發生。
調查認為,性別歧視是造成對女職工勞動權利侵害的根本原因。改革用工制度後,規範的用人競爭機制尚未形成,一些企業肆意提高女性就業門檻,把招工變成了選美,避開生育期使用女職工的黃金年齡段,減員中女性優先,且年齡提前於男性,勞動合同中竟出現不允許女職工懷孕的條款,如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就被解聘回家。
至於造成女職工權益的被侵犯,主要是因女職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落後,「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有些內容已不適應當前需要,缺乏可操作性,特別是在違法懲治方面缺乏強有力的制約措施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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