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1比176 國家權力的“折扣率”?
【大紀元2月25日訊】2月23日《人民日報》報道,据保守估計,目前我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建成高爾夫球場176座。在缺水嚴重的北京,建設有24座高爾夫球場。在廣東,高爾夫球場多達54座。按照國家征地審批權限,用地超過70公頃以上的項目須報國務院審批。這些高爾夫球場雖占地無一不超過70公頃,卻只有1座報經了國家有關部門審批。
這是一則讓人十分吃惊的新聞。176個高爾夫項目竟然只有1個經審批過,無疑使得“用地超過70公頃以上的項目須報國務院審批”這個規定成為戲談,而這1:176的數字,則如此無情地揭示了國務院代表的國家權力被“折扣”的比例!
據南方都市報2月24日報導﹐高爾夫球場不是“藏著掖著”就能建成的項目。一座高爾夫球場是什么概念?据了解,一座標准的18洞高爾夫球場,至少需占用土地70公頃(1000畝以上),球道長達7000多米。有的高爾夫球會所擁有球洞90個甚至更多,占用土地數千上万畝。
文章稱,每個高爾夫球場不僅讓很多農民失去謀生之本,而且耗資過億,并往往會造成水資源等的極大浪費。可以說,每一個高爾夫球場項目,都會引起當地自然、政治及經濟“生態”的連鎖反應。粗略計算一下,這175座未經審批的高爾夫球場,按最低占地標准每個1000畝,就已經占去土地近20万畝;按每座最低投資2.5億,便已經耗費400多億元。面對如此巨大的資源占用,人們不僅要問:是誰如此大膽?對此應怎樣處置?
還不僅是占用了資源的問題。据悉,很多高爾夫球場的項目是打著“招商引資”的旗號建起的,一些地方政府對建設高爾夫球場大開綠燈,實際上是把高爾夫球場作為“形象工程”來對待。在一些地方政府看來,高爾夫球場就是投資環境的象征。所以,雖然耗費了如此巨大的資源,但并不講求效益,“業內人士說,目前,國內高爾夫球場80%處于虧損狀態。一位高爾夫球場總經理說,高爾夫球場沒有不虧的。”花費巨資,竟然只是用來“裝門面”的!這,又該如何面對?
文章指出,極有可能的情況是,招商引資是借口。耗巨資建起的高爾夫球場,肯定不可能成為“群體活動”的場所,估計真正有頭腦的外商也不會只沖著有個高爾夫球場就來投資。我們應當追問的是,這些球場難道僅僅是娛樂場、社交場?它會不會同時也是名利場、腐敗場?當國務院的權力已經被打折成1:176時,又將由誰來清清這些“場”?既然只有一個高爾夫球場是經過審批的,那么,對那些未經審批的應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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