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律師法庭陳詞 指法輪功被刻意丑化
--《華僑時報》被控誹謗案繼續終審報道之一
【大紀元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盧斯文蒙特利爾報道)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控告《華僑時報》誹謗與煽動仇恨案2月23日上午11點在魁省高等法院繼續終審,原告方律師麥克爾‧伯格曼做法庭結案陳詞。
伯格曼首先向當庭法官介紹說,他將用近兩天的時間向法庭做結案陳詞,陳詞將包括分析華僑時報刊載的廣告及文章所傳遞的概念與信息、《華僑時報》用廣告與其它文章所勾畫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形象與這些原告所展示的法輪功學員真實情況的對比、傷害與賠償等五大問題,最後做陳述總結。
伯格曼在法庭上出示了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指出法輪功的中心價值體系是:宇宙價值觀,即真善忍;按照這一價值體系,修煉者遠離自私,為他人負責,與社會和諧,對家庭忠誠,不殺害生命或自我損害,遵守法紀等等。
他引用了原告方專家證人--法輪功問題研究專家大衛·翁比的法庭證詞,指出1999年以前,法輪功在中國是被肯定的,全國到處都能看到有人煉法輪功;伯格曼說1999年鎮壓法輪功之後,就象華僑時報所刊載的那樣,鎮壓法輪功的人要重寫一九九九年以前法輪功的歷史,把法輪功修煉人描繪成受控制的、非理性的、狂熱的危險團伙。
被告方律師格雷將在星期三開始做結案陳詞,他告訴法庭他的陳詞還將做修改,修改後的陳詞文稿將在做法庭陳詞前向法庭提交。預計格雷的陳詞需要一天多時間。
最後按照法律慣例,伯格曼將再次向法庭陳述原告方觀點。預計終審將在星期四結束。然後由法官下達判決結果,結束這場長達兩年的法律訴訟案。
原告方有200多人到庭;被告方除兩名律師外,華僑時報社長周錦興及一位女士參加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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