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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
【大紀元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二十一日電)根據統計,去年台灣因為沒有全面性選舉,警方處理集會遊行案件共一千四百四十八件,與前年相較大幅減少,且政治性活動反較社會性活動為少。另外申請率未及六成,申請核可率達百分之九十八點八五。
警政署表示,集會遊行案件的多寡與中央及地方選舉有密切關係。去年警方處理集會遊行案件共一千四百四十八件,較九十一年減少四千四百零八件,減少比例高達百分之七十五點二七。警方分析,這是因為去年沒有全面性的選舉活動,僅花蓮縣辦理縣長補選及少數鄉鎮辦理鄉鎮長補選。
按類別分,以「室外集會」一千一百五十九件最多;「室外遊行」一百八十件次之;「室內集會」有一百零九件。按活動性質分,「社會性活動」六百七十三件、「政治性活動」六百五十三件,其他性質 (包括經濟性、涉外性及其他 )有一百二十二件。
這些遊行案件中,經申請的有七百八十三件 (其中核准案有七百七十四件,未核准案件九件,申請核可率達百分之九十八點八五 ),占「室外集會」遊行件數的百分之五十八點四八,也就是有超過四成比例的室外集會遊行為應申請而未申請,或無須申請,主要多為小型的抗議、陳情活動。
就各縣市集會遊行案觀察,以台北市二百八十三件最多,台南縣二百零二件次多,高雄市一百二十二件再次之。其中台北市因為是中央政府所在地,各月集會遊行活動頻次較多且平均;台南縣則是因為今年三月將舉行總統大選,而兩位總統候選人與台南縣都有淵源,自去年第四季開始,集會遊行件數出現大幅上升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