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廣西南丹縣前縣委書記萬瑞忠星期五(20日)早上在南寧市被執行死刑。
2001年7月17日凌晨三時,南丹縣龍泉礦冶總廠下屬的拉甲坡礦發生特大透水煤礦慘案,造成礦井下81名礦工死亡。
但是當時的南丹縣委書記萬瑞忠在同縣委副書記以及正副縣長密謀後,決定不向上級報告有關事件,隱瞞事故真相,亦沒有進行搶救同調查。
直到7月下旬,事故消息被媒体披露後,萬瑞忠又同唐毓盛多次向上級作虛假匯報,直到8月初事故真相無法隱瞞後,才交代對事故隱瞞不報的經過。
事件曝光之後,引起中國國內輿論激烈批評,當時的總理朱鎔基罕有地公開稱贊官方媒體報道事實真相,而國務院也派出專責小組,往南丹進行調查。
調查最後確定,滲水事故是由於採礦公司管理混亂,長期非法開採,違章爆破擊穿岩石,而導致大量地下水湧入。調查指出,南丹縣政府官員同礦主互相勾結,隱暪事故,封鎖消息達半個月。當局在事件中逮捕了礦冶廠總經理等11人以及萬瑞忠等南丹縣委原正副書記、以及原正副縣長共四人。
除了滲水事故責任之外,這四名縣級官員還被判受賄罪名成立,其中,當局還發現萬瑞忠利用職權受賄321万元人民幣。
萬瑞忠是在2002年被判處死刑,而另外三名官員已經被分別判處11至29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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