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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紐打工度假協議 六月起生效 有助兩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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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二十日電)台灣駐紐西蘭代表處代表石定、紐西蘭商工辦事處代表范千里(CharlesFinny),今天代表兩國在外交部五樓正式簽署「打工度假計畫協議」,預定九十三年六月一日正式生效,開始受理兩國青年申請。石定指出,這項協議對促進兩國經貿、文化、教育等交流及發展均有相當大助益。

外交部長簡又新指出,台灣與紐西蘭兩國經貿往來在去年成長百分之二十二,去年紐西蘭有五萬四千人來台灣,台灣也有約兩萬五千人去紐西蘭,兩國並定期召開雙邊經貿會議,這是台紐關係的傲人成就。

石定指出,協議最初係由紐西蘭在九十年五月「第八屆台、紐經貿諮商會議」主動提出議案討論,紐國總理Helen Clark在接受天下雜誌專訪時也同意兩國應加強經濟及文化互動。

他表示,全案經台灣相關政府主管機關包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戶政司、教育部、財政部國稅局、交通部觀光局、行政院青輔會及外交部相關單位充分討論達成共識,並由雙方政府歷經兩年時間協商後定案。

石定說,簽署「打工度假計畫協議」已成國際間青年互動交流的一種形式,與台灣國情相似且鄰近的日、韓兩國為例,日本已與澳、紐、加、法、韓等五國簽署計畫協議,南韓也與澳、紐、加、日等四國簽署,初步成效良好,據日、韓統計,日、韓兩國青年赴紐國度假打工青年人數遠超過紐國赴日、韓兩國人數,日、韓兩國大部分青年對計畫均持正面看法。

外交部表示,依協議內容,未來每年兩國代表處及辦事處得對符合規定申請者核發相關簽證,並以每年四百名為限,申請者年齡需介於十八至三十歲青年,申請簽證主要目的應為度假,打工則為附帶賺取旅遊生活費而非入境主因。

外交部說,紐西蘭是台灣簽署類似協議的第一個國家,而台灣為紐西蘭第十八個簽署的國家,兩國簽署「打工度假計畫協議」基於互惠原則,使雙方青年有機會實地瞭解對方國家社會風土民情,建立持續終身友誼,並藉民間聯繫加強長遠實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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