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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集

東海一梟:境外稿費也是罪證?

【大紀元2月20日訊】方聞杜案已被當地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公安部門,正爲中國檢察院的進步欣慶,達功兄提醒:新華社網高調轉發了湖北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就杜案發表的措辭嚴厲的講話,這是進一步鎮壓杜導斌們的信號,咱倆也得做好思想準備了。我認爲這只說明了圍繞杜案開明與頑固、改革與保守兩股力量展開了拉鋸式鬥爭,結果如何,現在下結論還早。在爲導斌憂慮的同時,我認爲在提高公開度方面,未嘗不是一個進步,一件好事。

文革時,中共對地富反壞右、反革命分子、知識份子的迫害、打擊、逮捕、審判、鎮壓,無不是大造聲勢大造輿論大搞轟轟烈烈的群衆運動,唯恐人不知;89之後則走向了另一極端,對民運人士、反動、異議分子的監視、抓捕、關押、審判行動,採取的是黑社會那一套,偷偷摸摸下手,鬼鬼崇崇行動,唯恐不知。

現在,官方權威媒體公開杜導斌案情,從全封閉走向了半公開,這樣做對杜導斌、對杜導斌們也是有利的。此次披露的杜導斌“煽動顛覆罪”罪行的證據勉強之極,缺少有力證據和事實的支撐,難以取信手民。明眼人一看就知是以言入罪的文字獄和小題大作無中生有的冤案,反而增加了法院審判的難度。被指控的28篇文章,公佈出來讓民衆欣賞、判斷、批判一下如何,看看杜導斌是怎樣“採取造謠誹謗的方式煽動顛覆中國的國家政權、推翻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的?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句,“杜導斌還與境外一些機構、組織、個人相勾聯,接受其資助”。我沒見過導斌,但從有限的網路交往和他的文章中,可以判斷這是一個狹獈自高、僵硬無味但絕對正義、正派的家夥,接受了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的資助云云,聽上去仿佛領取了什麽特務活動經費似的,其實無非就是收取了境外幾家刊物的稿費而已。

近幾年來,在境外刊物包括異議、“反動”刊物發表文章的人已愈來愈多,據我所知,除劉曉波、傅國湧、趙達功、杜導斌、餘傑、東海一梟等敏感人物外,國內不少自由作家、學者,乃至體制內的一些知名人士的文章,也都登陸過境外“反動刊物”。別人我不敢說,我就比杜導斌登得多,領的稿費也肯定更多(導斌恕罪)。發文取酬,天經地義,這也可作爲罪證?荒天下之大唐。湖北警方不僅以言入罪,而且以境外刊物的稿費入罪,這叫重事實重證據以法治國?何以服天下悠悠之口?

或許不明內情者會以爲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會以稿費爲名提供特別經費。殊不知境外異議乃至“反動”刊物的稿費都有一定標準,有的刊物比國內的稿酬高些,也有限,有的則很低,如《北京之春》,著名的老牌反動刊物,經費緊張,詩文毎篇一般也就20元(美金)。老梟幾年來年産數百多篇,境外發文少說也有數百篇了,年收入不過區區數千元,別提喝酒泡妞了,作自家三口伙食費都不足。如果從經濟角度考慮,寧打工要飯也不會寫一個字!

杜出事之後,境外(含境內)一些同情者可能對杜妻有所捐助,但這與罪證八杆子扯不上關係啊。如果我判斷有誤,杜導斌另外還領了什麽特殊的活動經費,請拿出證據來,別盡在文字上玩把戲,卑鄙!

(2004.2.18)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