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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八日電)去年尊龍客運在高速公路發生火燒車,因安全門通道被封死,部分乘客無法及時逃出而嚴重傷亡,交通部檢討後決定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目前可以在安全門通道設活動座椅的規定刪除,同時增加車窗擊破裝置數量,新規定對新舊大客車都適用。
交通部路政司指出,根據現有規定,大客車安全門通道可以設活動座椅,所有客運業者為增加載客量也都有設置,不過,去年尊龍客運在高速公路發生火燒車時,因設置活動座椅的安全門通道被封死,部分乘客因無法及時逃出而被燒死。
交通部檢討後決定修改道安規則,刪除現行大客車在安全門通道可設活動座椅規定,以利事故發生時,乘客得不經搬動或折起座椅就可迅速由安全門順利逃生。
同時為配合經濟部就汽車用滅火器已訂有國家標準且公告列為應檢驗項目,因考量大客車內空間較大,目前規定只裝設一具滅火器不夠,交通部修改規定,應在大客車後半段乘客取用方便的地方,再增設一具汽車用滅火器。
另目前規定大客車上應有兩具車窗擊破裝置,交通部考量為利大客車發生事故時,乘客可隨手取得擊破裝置擊破車窗以增加逃生出口,決定將大客車上擊破車窗裝置增加為三個。
這項新規定對新舊車輛都適用,交通部部務會報下午可望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定二月底實施,七月一日起新領牌車輛或六月三十日前領牌的車輛都適用。
而七月一日起新領牌車輛的規定更嚴格,例如申請核定座位數未超過十八人的大客車至少要有三個緊急出口,座位數在十八人至三十二人的大客車,緊急出口要有四個,座位總數超過三十人但未超過四十七人的大客車,緊急逃生口至少要有五個,而若緊急逃生口設在車頂,應裝在中段,若裝置二個時,兩開口內緣至少要間隔二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