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7日訊】﹝本報自由時報記者╱新聞幕後﹞ 前化兵署署長張晉德少將,涉嫌包庇屬下截留、詐領公款,被依貪污罪起訴,軍高檢查知,相關不法得利,多被挪用於購禮、餽贈其他高級將領,大作私人公關,事實上,高階軍官收禮陋習,這在軍方類似弊案中,已非首見,國防部宜儘快建立明確的規範,以整肅國軍風紀。
為釐清相關詐領資金流向,軍高檢日前曾將一名知情校級軍官約談到案,據其供稱,他曾奉命經辦多項截留公款運用,知悉所有非法資金全數集中於一個基金帳戶,供涉案首長私人動支、花用,歷年累計金額相當龐大,但因多數帳冊紀錄,已於案件曝光後遭人銷毀,軍高檢最後取得具體事證,足認涉及不法的金額,只有近百萬元。
依此所言,這些非法所得,除部分被挪用於宴請民代、部屬,多數均由首長購買高級禮品,作為逢年過節餽贈、打點更高階將領等私人公關花用;另一名涉案軍官也坦承,若無相關額外開銷,或許即無需大費周章,牟取這些小利。
事實上,軍高檢過去偵辦前中科院院長陳友武貪瀆弊案期間,就已經發現許多情節相似的弊端,根據當時扣案帳證資料顯示,部分可疑公款請領,被挪用於購買高級洋酒、花卉、藝品等禮物,餽贈多名現、退役上將,陳友武即因此案而提前結束將官生涯,並獲判七年半重刑。
常理而言,人民對於國軍清廉度的期望,應該高於一般公務人員,行政院為求公務員廉潔自持,早於民國五十八年,即頒佈「禁止所屬公務人員贈受財物及接受招待辦法」,明令「公務人員有隸屬關係者,除婚喪喜慶及上級人員對屬員獎勵救助者外,不得贈受財物」,反觀國軍體系,迄今仍無類似風紀規範,自然不易斷絕軍中收禮陋習。
〔本報記者╱連線報導〕國軍爆發集體貪瀆弊案,已有兩名將領被起訴,但這只是下一波更大規模偵查行動的「一個起頭」,軍高檢方面透露,至少還有近二十個國軍單位,也存在浮報、截留公款等陋習弊端,研判應還有其他高階將領,可能陸續遭到約談、查辦。
據了解,軍高檢目前掌握的情資顯示,遭鎖定偵辦的單位遍及國軍各軍種及院校,但多仍屬陸總部旗下一級單位,所涉及的犯罪手法,與這波起訴內容大致相同,均屬貪污治罪條例所規範之「利用職務機會侵吞、詐取財物」相關行為。
軍方相關人士不諱言,日前已與桃園地檢署及調查局所屬各外勤單位聯繫,近期將視蒐證程度,陸續發動第二波、第三波收網行動,但因事涉敏感,且任何偵搜作為,動輒牽連中、高階將校軍官權益,相關單位首長又經常透過各種管道,對此案表達「關切」,為免引發不必要困擾,後續的偵查作為極為低調、保密。
據了解,軍高檢及桃園地檢署聯合偵辦本案之初,原僅鎖定化學兵署佈線追查,直到去年中,先後指揮調查局、刑事局幹員分頭蒐證,並搜索、約談位於桃園、中壢、龍潭、台北等地區,至少十多家與化兵署有生意往來的電腦資訊業者,進一步分析扣案帳證,赫然發現近二十個國軍單位疑涉集體舞弊情事。
專案小組視案情,決先偵結起訴化學兵學校等六單位、十一名軍官,另鎖定包括陸總兵工單位、某空軍單位在內近二十個單位,認為其中犯罪事證較明確,並研判涉案對象也遍佈多個層級。
辦案人員指出,涉案國軍單位為截留、詐領公款,通常與數家業者勾串,佯稱辦理電腦周邊產品採購,並刻意將金額壓在十萬元以下,以迴避採購法規範,但實際上並無相關產品交易,業者只需開立發票,與軍方交換國庫支票,廠商留下一成金額,其餘九成退還軍方經辦窗口,挪為私人用途。據知,已有業者透露,相關作法已行之有年,係不少軍方單位的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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