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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控訴 投資中國 資產遭侵佔

台商回應胡錦濤「三個凡是」 處理遭侵佔資產才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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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謝亞晴/台北報導]日本著名雜誌《文藝春秋》二○○二年八月號,以一百多頁大篇幅製作專輯,名為「中國不可信」,探討日本企業在中國投資失敗案例。台灣民進黨立法委員張清芳今(十六)日偕同「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召開記者會,希望中國領導人胡錦濤可以徹底執行去年三月所發表「四點意見」與「三個凡是」,讓投資中國受害者討回公道,台灣人才能相信中國釋放的善意屬實。

受害者協會只有一條宗旨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去年七月十五日成立,「我們宗旨只有一條:敦請中共當局勵行法制」。理事長高為邦表示,表面上這對中國國家形象是一種損害,可是實際上卻會使中國走上法制之路。

高為邦認為,中國領導人去年上台後所發表的對台四點意見非常好,為了回應胡錦濤的談話,才召開今天的記者會,但他另一方面懷疑胡的話能否落實。他認為地方政府的「保護主義」不但頻頻侵犯台商權益,更形同公開搶劫,中央拿地方一點辦法也沒有。

首位出版受害經過的林志昇表示,他所講內容完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他要質疑中國共產黨政權,為什麼把他在成都辦的四所學校全部收歸國有?根據的是哪一條法律?(圖片提供╱新唐人電視台)

「根據本會追蹤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台商可以在大陸討回公道的。」據高為邦了解,不管檯面上跟中共高層關係多好的政治人物,沒有一個可以幫忙討回公道;連專門打兩岸官司的律師也無法為台商討回公道。

他希望中國政府如果真有善意,先辦理台商受害案例,並停止中國掠奪台商企業的行為。

立法委員張清芳表示,中國每次都說「涉台無小事」,可是卻有這麼多台商受害,無法得到賠償,他除了呼籲海協會盡快打開協商管道外,也提醒台商考慮到中國投資的風險。

例一:銀行吃掉百萬美金存款 受害者被威嚇活埋

一九九六年,廣東東莞彭姓台商將七百萬人民幣(約八十五萬美金)存入中國銀行湛江分行。最後卻被銀行吃掉,他透過各種管道想要回這筆存款。當他向地方法院控告銀行時,卻受到公安恐嚇,「你再告,我就把你活埋!」後來,這位台商跑回台灣,再也不願去中國。

另外一位曹姓台商的六百五十萬人民幣(約八十萬美金)存款亦遭廣西北海中國建設銀行侵吞,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雖判定其勝訴,至今四年過去了,「搶錢的銀行」仍逍遙法外,並未還錢。

例二:遭官方侵占二億房地產 十六大期間被禁止入境

現任「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副會長的鮑揚波在中國投資超過十年,剛開始重慶市政府表示熱烈歡迎。鮑揚波於是成立「重慶台華房地產開發公司」,註冊投資資金二百五十萬美金,當房地產行情看漲,重慶沙坪壩區政府所屬企業-晨光集團透過關係,硬要求入股。

但晨光集團利用鮑揚波返台期間,竟將台華公司大樓資產、公章、營業執照、財務帳冊強行索取,並將職工遣散,台華所屬之「富豪商業廣場」在鮑揚波不知情情況下,更名為「晨光大廈」,重新營業。

鮑揚波曾向國台辦、香港中聯辦等機構陳情數十次,經過五、六次訴訟,官司也打贏了,他碰到的情況如同一轍--不執行。

「依我這幾年的經歷……重慶市法院可以偽造文書;竄改你的訴訟請求;他可以告訴你要執行、但拖延三年不執行;每次訴訟基本都要執行三年、然後亂判;他可以利用行政手段:我官司打贏了,工商局就莫名其妙吊銷我的執照。光是打官司費用就幾百萬人民幣。」他當時準備截擊台商,同去北京絕食請願,結果在中國十六大期間,被拒絕入境。

例三:中方合資人陷害 甫下飛機遭捕 至今眼瞎體衰

某林姓台商在河北省保定投資一千萬美金生產麵包車,因中方經理個人涉及另一訴訟案件,卻以「行賄一千元港幣(約一百二十八美金)招待中方總經理遊香港」誣陷林姓台商。當林姓台商一下飛機,即被公安帶走,一關就一年多。

家屬申請保外就醫,檢察院竟然要求繳交一百萬人民幣(約十二萬美金)賠償。林姓台商因而無法保外就醫。去年,高為邦得到消息時,林姓台商雙目已盲、奄奄一息。經北京台商協會介入協調,方才允許就醫。高為邦嘆息,不用說,那筆投資也石沉大海了。

許多受害台商不敢出面,私底下尋找管道討回巨大損失,據高為邦(左二)表示,沒有一個台灣的政治人物能討回公道的,不管跟中共高層關係多好。同為受害台商林志昇則希望媒體多多報導,如此台商有更多機會討回公道。(圖片提供╱新唐人電視台)

例四:書記無理收回土地:有本事 你告我好了

有一位在江西龍南投資的廖姓台商與地方政府簽約廿五年,地方政府允諾與其合作興建公園,這位台商所有投資加起來大約六百萬人民幣(約七十三萬美金)。該市換了新任書記後,土地即被收回,地方政府不準備賠償,新任書記說:「有本事,你告我好了。」

例五:李嵐清親自邀請 廠房完工 不發執照 三億投資泡湯

蔡高德一九九二年由李嵐清親自邀請、中國前領導人江澤民設宴款待,將他從美國聘請至中國參與助力車引擎生產。

但當他投資三億人民幣(約三千六百五十萬美金)的工廠完工,中國卻不肯發給執照,這三億投資亦形同雙手奉送中國。

例六:遭中方合資人陷害 打官司反被抓

今(十六)日早上,山東台商張仲新剛從監獄中釋放。高為邦表示,張仲新經營人工草皮,當地國營企業想盡辦法與他合資,由對方負責業務,張仲新負責技術。有天他回到公司後,公司竟然已經歇業,公司資產被淘空,法官卻勸他算了,並說「你鬥不過他們的。你算了吧。」

經與律師商量,張仲新決定將案子送交省級法院審判,「這一移,大禍臨頭,他馬上被公安從江蘇抓進監獄。」

剛開始十天,被告向張仲新要脅,如果願意撤銷告訴,就放他出來;後來談判不成,公安卻宣布已找到張仲新犯罪實據,而他就如此被關在監獄裡,律師與家屬親友均不准會面。

經高為邦打電話給海協會,海協會副秘書長請國台辦劉建中局長前去協調,談判進行七天,保釋金由七百萬人民幣(約八十五萬美金)降為十萬人民幣(約一萬二千美金)交保。直到今(十七)日,因對方要求巨額賠償,談判還在進行中,目前張仲新雖已移至公安招待所,但未獲釋。(//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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