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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

中澳青年衝破囹圄成佳眷的傳奇

引子

一個身居海外,一個身陷囹圄,一對相愛兩年但卻無法見面的年輕人,憑著對彼此的信任,對愛情的忠貞,以及對信仰的信心,歷經萬難艱險,闖過重重難關,終於相逢於大洋彼岸,宛如一對浴火的鳳凰,在煉獄中重生……譜下一曲驚心動魄的傳奇故事,在二十一世紀的東西方國度裏,任人遐想,任人評説。

2003年10月,澳洲公民李麒忠隻身前往上海,救出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而被非法勞教2年的未婚妻李迎,於2003年12月聖誕節前雙雙平安飛回澳洲悉尼,並將於2004年2月15日在悉尼正式舉行婚禮。

她長在大城市,喜歡披肩長髮,淡淡的胭脂,淡淡的香水。由於職業的緣故,西裝裙和高跟鞋是少不了要常穿的,沉色的裝束卻更顯出她皮膚的白皙、細膩和活力。她比他小7歲,單身住在上海,同濟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的高材生,92年畢業。出國前在上海中路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工作。

3月份出生的李迎是個典型的雙魚座女孩,對於愛情「相信自己的感覺」 ,愛做夢,笑起來樣子很甜。



「也許說出來也沒人信,認識李迎以前,我還從來沒有真正戀愛過。」 李麒忠說,「大概其中一個原因是,在該交女朋友的年齡,我都把時間都花在「磨拳練掌」上了。」

「我從小就夢想自己能練就一身功夫不被別人欺負,高中畢業後便開始煉太極拳,每天早上煉一個多小時,而晚上更是用整晚的時間煉。」 李麒忠說,「那時候我天目已經開了,並且煉到一種程度,走路時腳下生風,我可以感覺到地面對我的反彈力。但我也知道自己再也練不上去了,因爲我老師的最大本事也不過是能和汽車賽跑。」所以來到澳洲後,他一方面繼續煉拳,一方面也在尋找明師。

1996年8月,當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第一次到澳洲傳法的時候,他參加了。以他多年修煉練就的敏銳,他知道李先生說的都是真的,也知道,自己終於找到了能夠幫助自己功力突破上長的師父。

他說,他當然也沒有忘記14年前出國前的那個晚上,父親曾和他談及希望早日抱孫子的事。「家裏一直希望我早一點結婚……可修行的人都知道,姻緣之事可遇不可求,而剛出國來澳洲的時候也沒有這個條件, 自己也不願意爲瞭解決身份問題而結婚。」婚姻大事,就這樣耽擱下來了。

「另外一個原因是,我一直希望找到一個有女人味兒的女子,一個像女孩兒的女孩兒,可是當今社會這樣的女孩兒已經不容易找到,而認識李迎之前,上蒼也一直沒有給我安排過這樣的機緣。」





命運交叉點

95年,麒忠的父親因病離開人間。2001年春天,麒忠的母親也不幸過世。剛剛步入人生第38個春秋的李麒忠在回家奔喪的悲痛之餘,忽然感到,自己該開始認真地考慮終身大事了。他希望找一個來自家鄉的女孩。

一個真正的「女孩」,一個和他一樣奉守真誠、善良、容忍為人生準則的修煉法輪功的女孩。一位認識李麒忠也認識李迎的阿姨介紹他們倆在電話中認識了。

「我看到了李迎的照片。」李麒忠說,「隱約中,我看到了和那個女孩的前世因緣……我感到她就是我喜歡的那類女孩子。這種感覺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也許這就叫做緣。」

接下來的幾個月中,他們在電話裏、書信中、英特網上不斷相互瞭解著、交流著,由相識、相知,到相戀、相愛……緣分,像一條看不見的磁線,將兩個有著相似生活背景和共同人生價值觀的年輕人迅速吸引到一起;愛情,猶如撞擊而生的火花和閃電,穿越時間,超越空間,撞開了兩扇封塵30多年的心扉,點燃了兩處跨越千山萬水的渴望。

於是,他們談到了結婚。李麒忠請求李迎以未婚妻的身份到澳洲來,然後由她自己決定是否最終要嫁給他。

李迎答應了。

2001年9月,李迎在李麒忠的擔保下向澳洲政府提出申請來澳洲的簽證。

而那時的李迎,已經在國內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鎮壓中頑強地走過了2年。

李迎的一家

李迎的父親年逾70,母親也有60多歲,還有年齡相差無幾的姐姐李紅和弟弟李良,均住在天津。父母以前身體都不好。94年母親和姐姐參加了李洪志先生在天津的法輪功傳授班,他們修煉後身體越來越好,父親看到了母親的明顯變化,也開始修煉法輪功。於是曾經熱衷於跑步、打球、健身房的姐弟二人也相繼把法輪功加入他們的業餘健身活動中,並越來越從法輪功的悠然平緩的運動和「真善忍」的修行實踐中品味到身心健康和坦蕩開闊的喜悅。一家人相親相愛,引來親友鄰裏的不少稱嘆與羡慕。



李迎和姐姐李紅

和國內所有修煉法輪功的學員家庭一樣,李迎的一家,沒能倖免於這場災難。姐姐李紅、弟弟李良99年底因爲到北京上訪而先後被關押、被判勞教,到李迎認識李麒忠的時候,她已經1年多沒見過姐姐和弟弟了。李迎的父母從99年7月開始,就被當地居委會、公安局派出所層層嚴密監視著;而這對年邁的老人除了要生活自理之外,還要往返於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和天津青泊洼勞教所之間,去探望被關押在那裏的大女兒李紅和小兒子李良,還要幫忙照顧大女兒留下的1個年幼的孩子。

李迎本人也因爲不放棄法輪功修煉而被當地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知多少次了,每逢中央認定的「敏感」季節(多數是公衆假期,或某些國家領導人出席的活動,或國際上舉行與人權有關的活動等的時候),李迎就會被「叫」到當地派出所被看關起來,每次24小時到48小時不等,理由是「怕她上訪」。因爲「上級」規定,如果一個地區因爲法輪功而上訪的人數超過「指標」,那麽那些有關政府工作人員不但獎金拿不到,可能烏紗帽都保不了。

然而李迎的優秀、她的工作能力和出色表現一直為公司老闆所賞識,公司也一直在力保她的安全。因此每次拘留也都由公司出面簽字「擔保」、「領人」而化險爲夷。曾經單純天真的李迎就在這樣的環境中逐步成熟起來。

李迎也是當地少數幾個懂得如何突破中共網絡封鎖,取得外界消息的人之一。網絡空間為她和當地的朋友們展示了外面精彩豐富的世界。她知道了法輪功在全世界洪傳,唯獨在中國被打壓的真相。她明白了封鎖網絡封鎖新聞是爲了封鎖真實,維持謊言。

李麒忠的出現,使網絡裏所呈現的一切變得更真切,她聞到了新鮮的泥土的清香,觸到了希望。她喜歡李麒忠在電話給她的感覺:可靠、穩重、智慧。她覺得,那是一個值得託付終身的男人。

杭州出差被抓

李迎的出國申請進展得很順利。李麒忠的材料準備得很齊全。兩個年輕人開始憧憬著相見時的喜悅和未來共同生活的日子。然而沒有想到等待他們的,卻是一場嚴酷的考驗。

2001年10月16日,那時李迎正在杭州出差。忙了一天的她,忙裏偷閒,和同事一邊游西湖,一邊討論第二天工作的安排。深夜,剛回到酒店,4個警察闖進了她的房間。

警察要求李迎停止出差,馬上回上海。理由是上海要開APEC會議,李迎此刻在外出差,他們「不放心」,要求她回上海,回到他們的「監視之下」。李迎不同意,表示此行是因公出差,老闆交給的任務還沒有完成,回去無法交待。警察說,「你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便要強行把她帶出酒店。

此時的李迎,已在過去2年的風風雨雨中練就了處亂不驚,沉著冷靜,不卑不亢的人生態度。她說,走也行,但要先給未婚夫李麒忠打電話,因爲這是事先約好了的。並要求通知母親。警察同意了。

「那天晚上1點多,我被帶到上海楊浦區的殷行警署進行初步審訊。我很疲憊,要打瞌睡。他們就讓我站著,不許我坐。我那天穿的是很高的高跟鞋,腳都站腫了。後來就把鞋子脫掉,站在很冷的水泥地上。我告訴他們,我還是很疲倦,想睡。他們只有讓我坐下來。」

第二天,殷行警署來了些穿便裝的、不明身份的人。「他們說,你想回家嗎。只要寫,說不煉了,你就可以回家了。我不肯,他們就把我家的鑰匙從我隨身帶的手帶包裏拿走了,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抄我的家。」李迎說,「根據中國的法律,如果要抄一個公民的家,必須這個公民的直系家屬,或本人必須在場。但是他們並沒有這樣做。」她說,「他們抄家後,拿了一張「暫扣單」讓我簽字(後來我母親整理我的東西時,發現少了很多重要文件,都沒有列在‘暫扣單’上,包括我的公證材料,書信往來,尤其是我跟我未婚夫之間的書信往來,都沒有了)。他們抄了很多的書籍,都是法輪大法的書,而且最惡毒的是,把我師父的像撕碎了,丟在我的臉上。而且用了很多有污蔑姓的語言來侮辱我。審訊結束,他們要求我在審訊記錄上簽字。

我拿起筆,在審訊紀錄上寫下,‘這些承辦人員在審訊過程中,對我用了很多人身侮辱性的語言。對我進行人身侮辱。以上屬實。’ 我說不寫上這些我就不簽字。

「我發現,這些警察都不敢寫自己的真實姓名簽名。因爲他們的簽名和他們之間的稱呼不一樣。我指出這一點。我也寫上這一點。我說,今天的談話中,你們對我實行了這些,我敢寫下來,敢堂堂正正簽下自己的名字,你們爲什麽不敢,説明你們怕,怕被曝光。警察沒有回答。」

從看守所到勞教所

李迎在看守所裏被關押了將近2個月。她認爲自己既然沒有犯任何罪,公安部也沒有任何證據指正她犯了什麽罪,所以她要求平等對話,要求無罪釋放。然而就爲了這,她吃盡了苦頭。

「警察找我談話時,命令我坐很小很低的凳子,而他們卻高高在上地坐著。我認爲這是對我的一種人身侮辱,就拒絕坐下。他們就拿腳揣我。用手把我強制按下去。我也拒絕背‘監規’(監獄裏為犯人制定的規定),最後他們很生氣,把我吊銬在牢房的鐵門上,把我的手插在欄杆外面,再用手銬銬起來,連續3天3夜。有時警察會跑過來,看看手銬是不是銬的緊。手銬最後都卡到肉裏去了。放下來的時候手是沒有感覺的,兩個腿像踩在棉花上一樣。警察說,‘因爲你這樣,就應該受這樣的對待’。」

「那些警察明白地告訴我:跟你們法輪功不講法律。他們還明著跟我講,你去告?第一,沒有法庭會受理你,第二,你也沒有證據來告我們。你有什麽證據告?我說我是沒有任何證據,連相機都沒有,沒有機會拍下來,但是這一切是我所承受的,善惡有報,人都有良知,希望你們能夠用良知做事。

他們還找了一個精神衛生專家跟我談。因爲他們認爲,我的精神‘不正常’。要送去精神病院,強行打針吃藥。這其實是迫害的方式。我說,你是個醫生,我希望你有醫德。不要違背自己的良心去做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我們談到了法輪功,一些我工作上的情況,最後他得出的結論是,你很正常嗎,不像他們說的那樣。至於他們說了我什麽話我並不清楚。但從他的這種語言我可以知道,至少他們把很多練法輪功的人歸為不正常,成爲迫害的一個理由。」

……

2個月後,李迎被判了2年勞教,關進了位於上海青浦區青松公路7501號的上海女子青松勞教所(又名上海市女勞動教養管理所)。2年期間,她始終被隔離關押,和周圍人沒有任何機會説話(除了哪些被派來給她「轉化」洗腦的)。

2年期間總共被允許見過母親4次,每次30分鍾左右。而且都是在警察的嚴密看管之下。

她的頭髮當然是別無例外地被剪成了齊耳短髮,身上常年穿的是牢房裏的囚服。有時候,她幾乎忘了自己在寄給李麒忠的照片裏是什麽樣子。

她當然夢見過他。有一次是在2001年的11月份,當時她剛被關進去1個多月。「我夢到他從澳洲飛過來,風塵僕僕的樣子,還掕著一個旅行袋……後來我媽媽去看我的時候,告訴我,那段時間他真的到上海來找過我。」

母親

從2001年12月起,李迎母親的探監日程裏,除了‘照常’往返於位於天津郊區的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和天津青泊漥勞教所之間探望大女兒和小兒子外,如今又增添了一個新的內容:到上海青松女子勞教所看望二女兒。從天津到上海路途遙遠,上海青松女子勞教所所在位置又是一個偏遠而交通極不方便的郊區裏,這對年逾花甲的母親來説,本身就是個極爲艱難的事,無論是體力上還是對心理的打擊。

三個孩子都是曾是父母的乖孩子,一直都是父母的驕傲,也都是媽媽的心頭肉,如今卻都被關在牢獄中,生死難料;二女兒李迎長期獨自生活在外,本來就更讓母親牽挂,何況如今身陷囹圄……

60多歲的母親曾為了討一張被警察沒收的二女兒私人物品的清單而吃盡了苦頭。「因爲我母親覺得這是我家的權利,既然你們口口聲聲將法律,那麽你爲什麽拿著我家的東西扣著不給回我們。」然而就是為這,在警署,從警長到警員一直搪塞,甚至把她強行拉出去。「我母親講,當時的情況如果她是年輕人,他們會把她一腳揣出去。後來我母親就不停地去找他們,他們很勉強地給了一份對不上號的沒收清單。」

母親第一次辛辛苦苦克服萬難看二女兒的時候,因爲談話中提到了未來女婿李麒忠的名字而被取消了探望女兒的資格。勞教所還給她規定,巧克力和英文字典也不許帶。之後,他們‘約法三章’:第一,不許談到有關未來女婿李麒忠的任何事情,第二,不許談法輪功,第三不許送任何的食品和物品,只能送錢。如果三條中有任何一條不能遵守,就立即結束她與女兒的會見。所以以後每次母親去看二女兒,聽到女兒問麒忠的情況、看到女兒殷切的目光的時候,她也唯有回答,他還好,很忙;很忙。而她講的時候,獄警,在旁邊寸步不離地看著她。

夢中的他

李迎夢中的他,果然回過上海。2001年10月16日深夜當李麒忠接到李迎從杭州酒店裏打來的那個電話,就知道李迎出了事。11月,李麒忠放下了手中所有的生意,匆匆趕回上海去尋找李迎的下落,並順便去天津安慰了李迎憂心年邁的父母。

那一趟,他在中國一共呆了12天。

然而12天的時間幾乎全在被公安部人員的糾纏中耗盡了。他被告知了未婚妻被捕的消息,但是不被允許見面。他被要求放棄法輪功修煉。他還被公安部強迫提前結束簽證有效期,在沒有給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被迫再掏錢另購直航機票回悉尼。

但是這個澳洲公民覺得那一趟沒有白去。焦慮和悲憤中,和當地衆多親友百姓的接觸,使他看到了許多人良心尚在,看到了正義的力量:那是中國的希望。他也告訴親友們,在澳洲他居住的那個城市,已經有議員寫了親筆信給澳洲駐上海大使館,他們會隨時關注李迎的情況幷盡最大努力幫助。

他決定回澳洲後,把自己的親眼所見,把李迎的遭遇,把千千萬萬和李迎一樣因堅持信仰而仍在遭受迫害的中國老百姓的遭遇告訴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關注幷參與到這場解決中國人權危機的行動中來;他堅信,他和他的愛人會有堂堂正正地相見的那一天。

越洋禮物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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