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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電視充新品 泰瑞稱被仿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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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珮華、洪敏隆、楊雅民╱台北報導〕泰瑞家電(TARM)疑利用舊映像管借屍還魂成新電視在市面上銷售遭民眾踢爆,銷售TARM電視的強泰科技總經理張慶祥昨短暫說明,「係外包廠商所為,自己也是受害者」,隨即關掉手機,避不見面。

 張慶祥昨晚並至台北縣汐止警察分局報案,指稱泰瑞也是受害者,出問題的電視可能都是仿冒品,要告八家仿冒工廠及未經授權販售的賣場違反商標法。

 日前就曾向汐止分局刑事組口頭備案的張慶祥,昨天晚間向分局正式報案,指市面上有許多仿冒泰瑞的商品,對公司信譽造成極大影響。

 張慶祥在筆錄上提到,去年十二月該公司就曾接獲民眾反映,指泰瑞(TRAM)生產的電視機有問題,當時公司就展開調查,發現有一些賣場未經該公司授權,即販售其電視機產品,經過深入追查,發現電視來自其他與該公司無關的工廠。

 張慶祥並提出涉嫌違反商標法的八家工廠及賣場的資料,希望趕緊破案,維護該公司商譽。

  另外,大潤發、愛買、家樂福和特易購等量販店昨天已將泰瑞的電器全部下架,已購買的消費者可憑發票或蓋有店章的保證書至賣場辦理退、換貨。

 大潤發和愛買指出,已先扣下泰瑞的貨款,若經查證,確定泰瑞確實將報廢電視充當新貨,將立即終止合約,並依法求償或追究法律責任。

 家電賣場泰一電氣也表示,鑑於消費者可能因此對TARM產品產生疑慮,泰一已經將所有TARM的產品下架,直到疑慮解除為止。

 據了解,登記英文商標為「TERA」的家電業者唯恐受到殃及,今天將登報撇清關係。

 不過,家電同業對於張慶祥的評價也相當兩極,因為他經常更改品牌名稱,登記在他名下的家電公司,包括泰強科技、泰瑞家電,英文品牌也曾經由TERM改為TARM。

 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司登記資料,登記張慶祥為負責人的家電公司共有泰強科技、泰瑞家電兩家,家電業界透露,在民國六十三年核准設立的強泰電器,也是張慶祥所有,但強泰電器並未登記負責人名稱。

 原本張慶祥是以「TERM」及中文名稱「泰瑞」銷售家電,但「TERM」遭「TERA」品牌業者控告,認為有侵犯近似商標權之嫌,因此張慶祥才將「TERM」換掉,改成「TARM」。

 「泰瑞TERA」商標原本是由泰瑞電子創辦人洪敏泰所創,但泰瑞電子因故結束營業,洪敏泰將「泰瑞TERA」商標授權給其他電器業者使用,希望賺進授權費,可能因為當初授權並未嚴格控管,加上某些業者心存混水摸魚心態,因此造成「泰瑞」產品氾濫。

買家電 要注意有無合格標識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電視爆炸事件不斷,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在三年間連續接獲七件消費者申訴案,而近日又傳出廠商以報廢電視改裝為新品再販售,有鑑於此,消基會除開放民眾通報熱線外,也呼籲消費者購買電器前,一定要注意有無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的「合格標識」。

 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表示,電視出現爆炸、冒煙、起火燃燒等事件頻傳,已經引發消費者恐懼,甚至覺得「開電視還得準備滅火器」,為了化解民眾心中的疑慮,消基會即日起開放通報熱線:台北(○二︱二七○○一二三四)、台中(○四︱二三七五七二三四)、台南(○六︱二四一一二三四)與高雄(○七︱二二五一二三四),消費者可將有疑慮的電視品牌、機種等資訊提供給消基會。

 消基會表示,必要時將替消費者出面,責成業者免費提供安檢。

 消基會表示,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應確保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無安全的危險。如果違反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另外,消費者在賣場、電器行等購買的電視沒有認證標示而發生損害,賣場必須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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