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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97所大學 歧視愛滋學生

【大紀元12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儘管愛滋病防治相關法令禁止歧視愛滋病患者,陽明大學最新研究卻顯示,國內高達九十七所大學的校規相關條文,對於愛滋病等法定傳染病會採取勒令休學或定期停學的處置,部分學校也會要求學生退宿,明顯違反愛滋病防治規定,妨礙愛滋病患者就學權益,依照「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可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值得注意的是,高雄餐旅學校兩年前及上學期,陸續發生兩個航空系新生在體檢時發現罹患愛滋病案例,校長容繼業無奈地指出,兩人均是學生因體檢曝光而自行休學,並非學校強制要求。為進一步確保學生就學權益,校方將全面檢討招生簡章及學則規定,修改可能引發爭議的條文。

教育部表示,基於人權考量,學校確實不應限制愛滋病學生入學,教育部將逐一檢討各學校招生簡章及學則,並於今天公布「各級學校防治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處理要點」,將明訂學校不得拒絕愛滋病患就學,並須積極進行愛滋病正確認知及衛生教育,避免愛滋患者受教權受影響。

高雄餐旅學校一度疑似發生婉拒愛滋學生入學事件,引發愛滋人權團體質疑﹔衛生署因而於10月發函教育部,強調「學校或雇傭單位不得單純以罹患傳染病為由,予以解雇或退學」,教育部並委託陽明大學愛滋防治中心教授陳宜民進行「台灣大專院校愛滋教育與諮商需求評估及建議」研究。

調查結果發現,有高達九十七所學校對於罹患愛滋病等法定傳染病的學生,以校規勒令必須休學或定期停學,只有包括交通大學等十八校沒有歧視規定。

另外,有六所學校表示有學生染愛滋,但沒有學校要求學生休學、退學、退宿、禁止進入餐廳等,有一所學校則輔導學生住單人寢室,兩所學校協助尋找校外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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