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談到法輪功蒙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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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9日訊】1949年以後,大陸冤假錯案接連不斷,而「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則是它們的源頭之一,後來的一系列冤假錯案,包括法輪功的蒙冤,都與之有著許許多多的相似乃至相同之處,都可以在這個冤案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更準確的說,貫穿於它們之中的是同一種政治邏輯,這種邏輯正是胡風一案及後來一系列冤案得以產生的原因所在。因此,我們特地編寫了這篇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的介紹和分析,真誠的希望讀者們,特別是對新中國成立後歷次政治運動不瞭解或不夠瞭解的年輕朋友們,能夠通過瞭解這段歷史,以往鑒今,及早識破江氏集團的謊言,在法輪功的問題上真正認清事實的真象所在。
——作者題記

胡風年輕時即投身中共領導的左翼文藝事業,是我國現代著名的左翼文藝理論家、詩人和翻譯家。新中國成立後,胡風參加了政協,出席了開國大典,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但由於他的文藝思想與當時占主流地位的以毛澤東、周揚為代表的文藝思想有著明顯的差異和矛盾,孤傲的他又不願違心的放棄自己的觀點去附和主流思想,再加上他和周揚等文藝界領導的歷史積怨,新中國成立不久,胡風便受到了當時文藝界的批判。

為了反擊這種不合實際的批判,證明真正歪曲和反對毛澤東文藝思想的不是自己,而是當時文藝界的領導,1954年,胡風向中央遞交了後來被稱為「三十萬言書」的報告,詳細陳述了他的文藝理論主張和對中共文藝政策的一些看法。不料事與願違,這封「三十萬言書」不但沒有起到胡風原來想要起到的作用,反而招來了一場更大的政治災難。

195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向中共中央送上了《關於開展批判胡風思想的報告》。報告裡斷定:胡風的文藝思想,是徹頭徹尾資產階級唯心論的、反黨反人民的文藝思想。他的活動是宗派主義小集團活動,其目的就是要為他的資產階級文藝思想爭取領導地位,反對和抵制黨的文藝思想和黨所領導的文藝運動,企圖按照他自己的面貌來改造社會和我們的國家,反對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他的這種思想代表反動的資產階級思想,他對黨所領導的文藝運動所進行的攻擊,反映了目前社會上激烈的階級鬥爭……之後,中共中央決定對胡風思想進行公開批判。於是1955年初,一場轟轟烈烈的批判胡風反黨思想的運動便立刻在全國開展了起來。

1955年4月13日,胡風昔日的朋友舒蕪交出了胡風當年寫給他的一些私人信件。很快,這些信件經過整理後,被送呈毛澤東審閱。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報發表了冠名為揭發材料的這批信件,並專門加了編者按。這篇編者按是毛澤東親自改寫的。按照當時文藝界領導的打算,他們原來是準備將胡風作為「宗派主義小集團」來定性和處理的。誰也沒有想到,毛澤東在他改寫的編者按中,卻將「胡風小集團」一下升級成了「胡風反黨集團」。就這樣,本來壓在胡風頭上的滿天烏雲,陡的一下又演變成了一場在政治上將置他於死地的大風暴。
1955年5月17日,胡風被公安部門逮捕。

1955年5月24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第二批材料》,胡風的罪名又升級為「反革命集團」了。6月10日,《人民日報》又刊登了《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第三批材料》。6月15日,毛澤東又寫了三批材料的總序言,將其彙編成冊,江洋澎湃一般發至全國。毛澤東在按語中斷言:胡風等人是「一個暗藏在革命陣營的反革命派別」,「這個反革命派別和地下王國,是以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恢復帝國主義國民黨的統治為任務的。」從2月起對胡風文藝思想的公開批判,從此一變而為政治上、組織上的「肅清胡風反革命集團」運動。

1954年7月,胡風向中共中央提出「三十萬言書」。1955年2月,對胡風思想大規模的批判在全國展開,兩者之間僅相距7個月。同年4月,將胡風等人定性為「反黨集團」。同年5月17日,胡風被捕。5月31日,《人民日報》出現通欄標題《堅決徹底粉碎胡風反革命集團》。從1955年2月12日到5月31日,更準確地說到5月16日胡風被捕之日,兩者之間相隔108天,或93天,胡風問題便從人民內部矛盾一下子升格為「反革命分子」了。1965年,經中共中央批准,判處胡風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6年。「文革」中,加判胡風無期徒刑,並收監關押至秦城監獄。

據調查,在當年全國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的鬥爭中,共觸及2100餘人,逮捕92人,隔離62人,停職反省73人。1956年底,正式定為「胡風反革命集團」分子的78人(內黨員32人),其中劃為骨幹分子的23人。這78人中,到1958年5月,給予撤銷職務、勞動教養、下放勞動等處理的61人。

假設一個正式涉及此案的人的家庭以每家3人計算,則共觸及6300人,其實,受株連的遠遠超過上述數字。據有關材料揭露,和胡風或其他胡風分子素昧平生,只因為他們之間有過一次平平常常的通信;曾表示過對某一胡風分子作品的喜愛;為了一首小詩曾獲胡風推薦而發表過;為了聽過胡風主講的一個專題;為了是胡風的妻妹;為了是某胡風分子的內弟……以上這些都是曾經受株連的罪名。最令人啼笑皆非的一件事是當年在胡風家鄉,即湖北蘄春縣,曾把全縣的所有語文教師都停職反省一年,要他們交代和胡風的關係,實際上,除了胡風的侄兒張恩,胡風對他們無一相識。(《炎黃春秋》2003年第8期)

直到文革結束之後,中共才重新審查了胡風一案。1979年1月,胡風被釋放出獄。1980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撤銷「胡風反革命集團案」。1986年1月,中共公開撤銷了強加於胡風的政治歷史問題方面的不實之詞。1988年6月,中共為胡風的文藝問題與文藝活動問題平了反,撤銷加在胡風身上的個人主義、唯心主義、宗派主義等罪名。從1980年9月到1988年6月,中共為胡風三次平反,歷時整整7年9個月。而從1955年胡風被捕到1988年胡風徹底平反,歷時共33年!

這組數字中的時間跨度與當年為「胡風集團」定性的時間相比,一個是7年9個月,一個是108天或93天,比之於後者,前者何其長也!

隨著「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的徹底平反,對於今天的後人來說,這是一起冤案已是不爭的事實。但這樣的冤案為什麼會發生,卻是一個值得不斷深入探討的問題。

許多研究國際共運史的專家學者都曾從不同的角度分析過,絕大多數共產黨的領袖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容不得半點與自己不同的思想存在,更不要說另一種全然不同的思想體繫了;在他們眼中,任何一種不同的思想都是對自己統治的威脅和挑戰,必欲除之而後快,顯然,這在本質上屬於一種典型的唯我獨尊、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王心態。不僅如此,不斷的鬥爭並在鬥爭中徹底戰勝對手,還是他們始終不變的最大的嗜好。為了尋找敵人,他們特別習慣和擅長於從階級鬥爭的視角來看待周圍的一切。他們的政治神經更是超乎尋常的敏感,總是能從和平中發現敵情,在「樹欲靜」中看出「風不止」的跡象來;把不是敵人的人甚至對他們赤膽忠心的朋友無端的想像成自己的敵人,是他們獨有的本領。更為可怕的是,他們手中握有的超乎法律之上、不受任何制約的權力,使得他們能夠輕易的將自己的任何想法付諸實施,把他們眼中的任何一個敵人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讓他永世不得翻身!只要這種狀況不改變,冤案就必定會發生。因為天下的人永遠也不可能用一個大腦思想,不管誰當共產黨的領袖,要讓每個中國人的思想都與他完全一致顯然是不可能的,總有一些人會持有與他不同或不完全相同的想法。那麼在這種狀況下,只要他們將自己的想法公之於眾,必定就會蒙冤。當年是胡風和他的朋友們,今天是法輪功,後天還會有別的什麼人,這是確定無疑的。因此,時隔近50年,當我們把當年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和今天法輪功受到的誣陷和迫害相比較時,兩者的相似之甚也就不足為奇了。

首先,兩起冤案都是國家最高領導以個人意志踐踏法律的產物。

本來,當年文藝界領導給胡風問題定的性質是「宗派主義小集團」,是毛澤東大筆一揮,親自將它一下升格成了「反黨反革命集團」。而毛澤東在做出這個事關當事人政治命運的重大決定前,並未經過集體的充分討論,他所依據的只不過是胡風當年寫給舒蕪的一些私人信件。那麼,是否能夠依據這些私人信件來給胡風定罪呢?稍微懂點法律的人都知道這是不能成立的。就在胡風被逮捕前9個月,胡風作為四川省的人民代表才參加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這次會上,他和所有代表一起,舉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部憲法的第九十條莊嚴的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秘密受憲法保護。但毛澤東在依據私人信件給胡風定罪時他保護了胡風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有的這一權利了嗎?顯然沒有!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劉少奇作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報告在結尾處說,「我國憲法的公佈,是全國各族人民長期奮鬥獲得了偉大勝利的一個成果,但這並不是說,憲法公佈以後,憲法所規定的任何條文就都會自然而然的實現起來,不是的。—–在這憲法公佈以後,違反憲法的現象並不會自行消失」。毛澤東武斷的將胡風一案定性為「反黨反革命集團」,不正是這種「違反憲法的現象」嗎?!再看法輪功,將其打成所謂邪教者,不也正是當年的最高領導江氏嗎?而且,他在給法輪功定罪時,不是同樣也沒有通過任何應有的法律、組織和行政程序嗎?不也是在完全憑著個人意志獨斷行事嗎?就這一點而言,法輪功的蒙冤完全就是當年「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的翻版。

其次,造成兩起冤案的主要原因都是國家最高領導唯我獨尊的霸王心態。

正如有學者所分析的那樣,新中國成立前,在軍事上,在打天下上,毛澤東證明了自己的絕對正確和偉大,新中國成立後,他進而還要證明,在思想上,在文化建設上,在知識分子的改造上,他同樣是絕對正確和偉大的。為此,他決心將所有舊的不符合他思想的一切,思想也好文化也好藝術也好,全部加以改造和清除。胡風雖然不但不反對毛澤東,而且發自內心的崇拜他,他的文藝思想和毛澤東的文藝思想也屬於左翼文藝思想的同一個範疇,但在本質相同的大前提下,胡風畢竟還在思想中保留了一些不同於毛澤東思想的個人觀點,而且不願完全放棄。在毛澤東看來,這就足以證明他的大逆不道了,胡風因此而遭劫難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

江氏為什麼要誣陷和迫害法輪功?不也正是因為法輪功學員信奉的不是他的思想,而是李洪志先生的真善忍大法嗎?上億的人不相信他說的那一套,不來崇拜他,而去相信真善忍大法,去崇拜李洪志先生,而李洪志先生出山前又不過是一個只有中學學歷的普普通通的機關小職員,完全不能和他這個一國之主相提並論,對此,江氏的嫉妒之心如何受得了呢,當然非絞殺不可了!

第三,兩起冤案都是先由最高領導定性,再按照這個定性去收集組織材料以證明其定性的英明正確。

毛澤東本人從來沒有對胡風問題進行過任何調查。在他給胡風扣上「反黨」這頂大帽子之前,他也沒有組織過別人對這個問題進行過任何調查。只是到了1955年5月初,當毛澤東將文藝界領導原來的設想全部推翻,將胡風問題突然升格為「反黨集團」後,在他的授意下,中共宣傳部和公安部才成立了胡風一案的專案組,開始按照毛澤東定下的調子重新組織材料。公安部的人開始在全國各地調查胡風等人的歷史情況,以證明他們的反革命歷史;而宣傳部的人則向各地發出通知,收集有關信件,準備繼舒蕪的材料之後,再推出新的證明。 同樣,當年誣陷法輪功的材料,也是在江氏一人將法輪功先定性為所謂邪教後,才匆忙組織有關部門完全按照這個調子去收集和羅列起來的。在這之前,國家有關部門不是沒有組織過對法輪功的調查,但這些調查並不是江氏佈置的;更重要的是,調查證明的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而根本不是一些人想像中的所謂邪教。在江氏已將法輪功定為邪教後,這些符合實際卻不符合江氏意志的調查當然是不會被採用的了。

第五,兩起冤案製造者的斷案手段都是從自己的想像出發,不加驗證的隨意曲解事實,堪稱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典型之作!

5月13日、24日、6月10日,《人民日報》分三批刊登了《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這些材料不是在外張貼的反革命標語、散佈的反革命言論,也不是槍支彈藥、集團綱領、暴亂計劃,而是出自在胡風及其朋友處抄家得來或主動交出的往來信函。毛澤東一一過目,親自編輯,又親自寫了按語。按語是如何一種寫法呢,不妨略舉一例——

1944年5月13日,在重慶的綠原給胡風寫了一封信:
「……我已被調至中美合作所工作,地點在磁器口,15號到差;航委會不去了。
……這邊美國人極多,生活或者有點改變。

我彷彿真的開始做人了,處世確是不易,正如您說的:赤膊上陣不是我們的戰術。以後,我覺得應該學習一點『陰暗的聰明』(?),我所畏懼的只是我自己……」

對此,毛澤東如是按語道:
「……綠原在1944年5月『被調至』『中美合作所』去工作。『中美合作所』就是『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的簡稱,這是美帝國主義和蔣介石國民黨合辦的由美國人替美國人自己也替蔣介石訓練和派遣特務並直接進行恐怖活動的陰森黑暗的特務機關,以殘酷拷打和屠殺共產黨員和進步分子而著名。誰能把綠原『調至』這個特務機關去呢?特務機關能夠『調』誰去『工作』呢?這是不言而喻的了。」綠原便被「欽定」為板上釘釘的「特務」了。

事實卻是綠原在復旦大學外文系唸書時,考進了設在校內的譯員訓練班,結業時分配工作,被派去中美合作所。綠原感到震驚和痛苦,便去信給胡風,胡風當即回信:那地方是萬萬去不得的。綠原接信後隨之逃亡,改名換姓落腳在岳池縣一所中學裡。不久,對他的通緝令發到了復旦大學,時在該校任教的靳以先生即通過冀仿轉告綠原,要他深居簡出,務必機警一些……

再來看江氏是如何給法輪功定罪的。1999年4.25中南海上訪,法輪功學員的本意是向國家領導人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要求政府能給大家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沒有任何反黨反政府包括反對他本人的意思。可是這樣一件性質本來很清楚的事情到了他的嘴巴裡,卻一下變成了法輪功要戰勝共產黨,與共產黨爭奪群眾爭奪思想陣地,比事實真是差了十萬八千里還遠。

最後,因為上面的這些原因,兩起案子當然都是再典型不過的冤案了。

當年,第一次看到人民日報上「胡風反黨集團」、「胡風反革命集團」的字樣時,胡風簡直驚呆了。說他有宗派主義,也許他不否認;說他堅持個人主義,與集體不合作,,他也會承認。在1955年年初的檢討中,他也正是從這方面反省自己的。但要說他反對共產黨,那真的就是顛倒黑白了。瞭解胡風歷史的人都知道,他歷來是將自己作為典型的左翼作家來看待的。早在30年代初,他在日本便加入了日本共產黨,並參加了左翼東京支部。回國後,他跟隨魯迅繼續在左翼文藝工作。在40年代重慶國統區,他從來被視為進步文藝的重要人物,並長期領導了全國文抗的工作,與周恩來、喬冠華、邵荃麟等共產黨人,都有密切往來。1949年後,他更是由衷的歌頌共產黨和毛澤東。他再也不會想到,自己怎麼一下「反黨」了,而且還有一個「反黨集團」。

與此相似,法輪功叫人向善,時時處處以「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淨化了上億人的心靈和身體,誰知卻被打成了所謂的邪教,這不也是同樣的顛倒黑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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