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7日訊】(大紀元馮長樂採訪報導)金華市開發區秋濱街道這幾年轟烈烈的「強制拆遷」和所謂的「依法征地」,簡直是腐敗官員與不法商人活脫脫的「扒房」和「搶劫」。秋濱地區的農民們經過三年周折的申訴上訪,存在問題卻始終未決。而當地街道副書記傅肅英幾年前是一個下崗無業人員,當上秋濱鎮街道副書記後,利用掌管秋濱城鎮開發建設的權力,四年即坐擁豪華別墅。爲了捍衛更多失地農民的切身利益,揭露腐敗分子,村民們再次將秋濱征地、拆遷中幾件令農民百姓疑惑與悲憤的事件向新聞媒體曝光。
集體所有土地變「國有資産」
西湖塘是我們秋濱王五元、邵姜、秋高、陸村、社路五村村民于解放初期吃湯喝粥,用血汗造起來的小二型水庫,當時五村的村民貢獻了自己的部分土地,村民自派人員看守,並每年用稻穀發給看守者作爲工資,西湖總面積369畝,爲五村集體共屬的灌溉塘。
十幾年來,由於西湖塘周邊各廠,特別是合成氨廠和環球化工公司對此塘的污染造成了魚苗難養,並對五村村民的集體健康造成了一定影響,每年累積得到了賠償損失和污染費健康費100多萬元,而這筆補償金卻成了五村幹部與鎮幹部的小金庫,五村集體與村民均分文未得。
2001年西湖塘被征地,征地款爲1250萬元,可是分給村民的卻只有491萬元,其餘的均被鎮政府扣留,爲此五村村民一致要求征地款財務審計報告公開。至今他們給我們的答復是:
徐止平市長的秘書說:
(1)金華市政府只承諾財務公開、政務公開,但沒有承諾審計公開。
(2)2004年五月中旬市長接待日,王挺革市長說:(a)審計報告的公開是針對公益性事業的,王五元村財務不是公益性事業,故不公開;(b)按法律規定是公開審計結果;(c)因爲市審計局的報告中只寫抄送市長、市委書記、市信訪局,沒有說明抄告王五元等村;(d)審計報告是向相關單位公開的;(e)西湖塘的財務涉及到五個村,你村的不能向他村公開,他村的不能向你村的公開,就象金華的財務不能向紹興公開。
之後,秋濱鎮書記祝維偉炮製了秋政字(1998)7號文件,西湖塘竟成了國有資産,同時還憑空捏造了「西湖管委會」,稱污染費是專款專用的,給管委會成員發工資獎金用去49萬多,事實上,其所稱的「管委會與成員」爲虛有,至今令我們不解的是:(1)西湖的徵用款及其它賠償金到底是多少錢,爲什麽始終不肯公開?(2)這筆錢到底用在了什麽地方,爲什麽支出不明?(3)鎮書記憑什麽自行可以用檔改變集體所有制性質。
官商勾結橫徵暴斂
2000年3月份,鎮政府爲開發需要徵用王五元村土地274.06畝,價格爲水田2.1萬元/畝,山壟田2萬元/畝,山坡地1.2萬元/畝,協定簽訂後,先付現金20萬元。餘下將近500萬元/按照年息10%結算,暫定三年,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時隔三個月後,土地由鎮政府高價轉賣給了開發區,鎮政府單方面撕毀合同,將徵用款一次性補給了村民,如此一來,原先約定的150萬元三年的利息也就泡湯了。
又過了幾個月,開發區又在我村征地,價格上漲到每畝2.5萬元。2002年鎮政府將2000—2002年所徵用的土地一律加價到2.7萬元每畝。
由於鎮政府的違約,征地價格低於正常狀況。土地沒有了,我們成了下崗農民,今後生活毫無保障,無奈的是鎮政府拒絕了我們要補回征地差價的請求,由此鎮政府轉賣給開發區的差價變爲鎮政府的收入。
一萬三千農民一無所有
據悉,秋濱街道續西塘之千島湖條約和王五元村扣留徵用款事件之後,從2000~2003年8月份,下屬29個自然村的土地全部徵用完畢:水田2.7萬元每畝,山地2.5萬元每畝,此價格是當時鎮書記祝維偉在村村書記會議上決定和宣佈的,隨後街道又將土地高價賣給金華市開發區(2000年的價格是每畝3.2萬元,之後價格更高)。另外,秋濱街道完成開發區的眚地任務,將獲取每畝2000元的獎勵,僅徵用土地這一專案,整個秋濱19.2平方千米的土地上受害農民人口高達1.3萬。還有農村機埠、農村水泥路、青苗費等都沒有完全補償到位,從2000~2004年,開發區在秋濱征地、拆遷方案、征地協定及價格老百姓從來沒有看到過公告,更談不上政務公開。開發區秋濱街道能作爲「征地主體」嗎?村書記收取了秋濱街道的紅包,便可以私自簽下「征地協定」嗎?連征地公告都未見過的農民們何以表態,又怎能談得上村務公開,政務公開,民主權利?
下崗女工「變國家幹部」四年坐擁豪華別墅
據當地吳小平陳春梅等人披露,農民雖然失去土地和家園,但暴富者大有人在。傅肅英幾年前是一個下崗無業人員,後來到秋濱鎮,當上了街道副書記。在她工作的四年中,因與鎮書記關係密切,得到諸多「關照」。目前身價已經是坐擁豪華別墅。
無本萬利的貪官傅肅英
99年當時的鎮書記祝維偉就以375元/平方送給她168平方的地基,在秋濱的金巨路邊也就擁有168平米的小別墅,房子造好之後,在門口掛牌準備40萬元出售,1年之後(2002年3月份)得到180萬元拆遷款。傅肅英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書拆遷價是120萬元,另還有補償協議書副本價格是60萬元,共計180萬元。(見圖片1、2)
99年,祝維偉賣給其相好傅肅英168平方的土地,與當時百姓通過拍賣所得的土地差價爲7萬多元。(見圖片3)
秋濱街道副書記傅肅英的別墅180萬元拆遷後,利用掌管秋濱城鎮開發建設的權力馬上又在金巨路邊以他人名義花1.5萬元買了225平方的集體土地,由於陸村新村規劃的馬路需從這片土地上穿過,幾個月後傅肅英又將土地以83萬元的高價賣回陸村。
權利在握雞犬升天
前任秋濱鎮祝維偉(金華市紀委書記陳章鳳的乾兒子),約2001年調到開發區擔任副主任(掌管經濟),於2004年5月1日因西湖塘群衆集體上訪事件,被調往蘭溪任副市長。93年他就開始在秋濱徵用農民土地,並成立了實爲鎮大金庫的秋濱工業園區(總面積66.7公頃),秋濱的許多幹部也參與了入股,陳章鳳的親兒子李俊大學畢業任秋濱工業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3年後,調往開發區任財政局局長。
損公肥私中飽私囊
自祝維偉93年當鎮書記後,秋濱工業園所有土地開發的工程項目便承包給無建築業資質的倪志軍(掛靠單位是金華縣市政工程施工處)。十年來,他們相互依靠對方的關係和資金已如願暴富或高升,而誰都知道秋濱工業城內的水泥路和景觀花園的水泥路及王五元村的規劃路卻是「通過驗收」的豆腐渣工程。秋濱工業園區內的永通彩印廠的土地是祝維偉個人倒賣的祝淨了50萬元。
這些年來,秋濱街道的五個磚瓦廠,已拆了四個,2001年磚瓦二廠拆遷時開發區給的補償價爲180萬元,而在2002年扳主遷祝維偉持股份的磚瓦四廠時卻補償了480萬元,另外一廠和三廠同樣賠了400多萬元,個別幹部從中拿了高額回扣。(見圖片4)
村民給貪官算的帳
秋濱街道的村民給當地的村官算了一筆帳:
扣留農民土地徵用款和拆遷款資金已達1億多元,這些錢都幹啥用了?看看街道領導是怎樣樣揮霍公款的吧:
1.幾乎全年抽的是公款購買的軟盒中華。
2.近幾年普通幹部的終獎金高達8萬元,書記、主任級的幹部高達10多萬元;
3.2003年新年後,街道所有幹部遊香港等三地,2003年6月遊雲南省,2003年10月1日至20日遊俄羅斯等三國;
4.2004年1月7日(距離新年15天),現任街道書記童喜陽帶領下屬村的所有書記、主任到澳門集體賭博。珠海拱北海關或蕭山機場都有進出記錄(對這起集體賭博事件,陳章鳳的態度是既往不咎、到此爲止);
5.每年新年各村還需要花3萬多元爲秋濱街道購買禮品。
6.2003年3月份,鎮改街道,秋濱街道幹部私分公款:普通臨時工10萬元,主管幹部還更多。
農民百姓們失去信心
村民說:溫總理說「我們的政府是人民政府,我們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人民的公僕。一要清廉,二要節儉,三要奉獻,一身正氣,兩袖清風,一心爲公,無私奉獻,爲人民之憂爲憂,爲人民之樂而樂」,本是公務員之天職,也是公務員之光榮。他們卻以權謀私,貪贓枉法,鋪張浪費,勞民傷財,早就令農民百姓們對他們失去信心,內人爲之憤怒。
強烈要求審計公開未果導致集體上訪
2002年至2003市農業局對我村1999~2001年三年帳目進行兩次審計都作假,2003年9月市審計局對市農業局審計報告復核於2003年12月底復核報告得出市審計局同時對我村在內的五村共×塘——西湖塘進行了審計,審計報告一起得出我們幾個村民多次上訪,不予公開,於2004年4月起我們集體上訪,集體舉牌十餘次,我們先後去過市委多次,市長接待日,可是都是假的,他們誰也不接待,我們的問題根本沒有人來過問。 我們正準備集體上訪北京。
金華市農業局審計報告
受審單位:婺城區秋濱街道王五元村
審計單位:金華市農業局
審計人員:戚信躍 龔勝翔
審計開始時間:二OO三年二月十三日
審計報告日:二OO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以上文稿缺失:第9頁
瞭解,情況如下:
1.關於四全塘上地,四全塘上地是包括在133畝土地裏面的,面積9.12畝,其中1.23畝是三隊的,村7.89畝。
2.關於四全塘下付給×隊的461744元土地款,是村留地之款項,由村付出。村留地每個隊拿出6畝,各隊的土地款在發放土地徵用款過程中扣留(據會計反映,各隊在03省道以北專案中被扣回5畝的土地徵用費,在03省道與330國道交叉口專案中被扣回1畝的土地徵用款)。因四全塘下的土地是二隊的,故付給隊。
3.關於西湖塘水庫問題,秋濱鎮政府於1998年以秋政字(1998)7號檔形式明確了産權,該水庫屬國有資産。污染費由西湖塘水庫管委會統一收取並專項使用。
4.關於怡達玻璃廠旁村東水泥路建造款總是帳上未見支出,據瞭解該費用由開發區負責。
(二)裝自來水情況
安裝自來水工程,未見有工程發包、施工方面的合同,根據帳面反映,整個工程款爲220222.95元,其中付給金華市水電安裝隊186153.45元,村直接支出34069.5元。… …以下文稿缺失。
中共金華市委、金華市人民政府信訪局
信訪事項處理反饋單 金市信(2004)字1號
吳小平:
你(們)於2003年9月2日,來信反映的王五元村財務問題,經市審計局復核,現作如下反饋:2004年1月2日當面向你說明瞭情況,今將復核情況再書面告知(附後)。
2004年1月15日 加蓋公章
( 附件二)
金華市審計局對《金華市農業局關於王五元村財務的審計意見》(以下簡稱《農業局審計意見》)的復核情況
(一)村財務收支及征地款結餘情況
《農業局審計意見》中反映王五元村1999年至2001年土地徵用款結餘1487291.65元。經復核,土地結餘款應扣除未扣除以下幾項:
1、2001年4月,鎮政府與王五元村簽訂徵用03省道與330國道交叉口133.86畝土地的協定,因計算差錯造成村財務少收463333元,於2002年8月27日補收,並在2002年列帳,但《農業局審計意見》至2001年底土地結餘中己包含在內。
2、2000年12月、2001年3月被徵用03首道以北土地,提留眚地款5%計296541.90元,財務帳面在征地款支出後列入「其他收入」,而《農業局審計意見》的土地結餘款中仍包含該項提留支出款。
3、1999年至2001年財務帳面已列征地款支出,而《農業局審計意見》的土地結餘款中未扣減633548.40元(其中付二隊四全塘下村留地款461744元,付1998年收帳的四眼井征地款168800.70元)。
4、1999年至2001年財務帳面已將前山機埠及水利設施補償、秋高與邵姜機耕路徵用款等列「其他收入」計175356元,而《農業局審計意見》的土地結餘款中仍包含以上收入。
扣除以上1—4項,加在1999年初結餘214572.98元以後,至2001年末征地款結餘爲133085.33元。由此可見,《農業局審計意見》征地款結餘不能準確反映該村實際結餘情況。
1999年至2001年村財務收支淨結餘705187.04元,每年年終分配進入資本、公積金及應付福利費帳戶(1998年至2001年末資産負債情況見附表)。我們認爲,該村財務帳冊報表基本真實反映了村務狀況。
(二)《農業局審計意見》差錯之處
1、《農業局審計意見》第3頁:「1999年14號會計憑證,內部往來支出516920元」,經復核,訪項支出應爲5169.20元,屬資料小數點漏標造成(其中電業局鐵塔架線補償農戶青苗費2304元,1隊王德堯四眼井菜地徵用費2481.20元及支付王紹佩補引水工程汽車路下青苗費384元)。
2、《農業局審計意見》第四頁:「征地價格;土地1.2萬元/畝,山壟畝2萬元/畝,水田2.1萬元/畝,合計金額467.498萬元」。經復核,該項征地協定及收款憑證均爲467.198萬元。《農業局審計意見》多計0.3萬元。
(三)上訪村民關注的其他事項
1、征地款計算差錯一事。2001年4月,鎮政府徵用03道與330國道交叉口133.86畝×21000元/畝計514815元,錯爲51482元,造成少收463333元,後於2002年簽訂征地補充協定,補收征地款463333元。2001年7月分配給各隊征地款時,未受此差錯影響,村仍按農用地25338元/畝、山地21000元/畝標準補償給各隊。
2、四全塘土地及村建房規劃用地各隊扣留6畝的情況。
a.四全塘9.12畝土地包含在被徵用的133.86畝中(其中村7.89畝、第三生産隊1.23畝),村建房規劃用地增補生産隊各1畝土地,也在此次分配征地款時扣留,既共征地133.862畝,壹隊徵用0.972畝(另有預征0.368畝土地)扣留1畝,參隊徵用39.321畝扣留1畝,四隊徵用84.979畝扣留1畝,最後村餘下11.59畝,其中村留地8.59畝(含四全塘7.89畝),村規劃用地3畝,另在2001年9月支付貳隊四全塘下村留地(四全塘下土地是貳隊的)20.086畝土地款時扣留1畝。
b.2000年12月被徵用03省道以北250畝土地,2001年3月補充征地12.931畝,合計261.931。2001年3月村應付4個生産隊157.842畝征地款,實際支付238.742
注:以上是文稿前三頁內容,但文稿缺失第四頁文字表述不全。第五頁如下:
五元村3萬元,差額5萬元。要求秋濱街道作出說明,如未撥付要補撥。
2、加強政務、村務公開工作,提高辦事透明度。對群衆關心的征地及征地補償、財務情況要及時公佈於衆,接受群衆監督。
以下材料零散:不知何故:以單頁錄入
證明材料:
此塘六百餘畝(五村所屬)
王五元村
社路村
陸村
邵薑村
秋高村
證明信:99年——2001年,支付西湖塘補償金壹拾參萬元伍仟元正(整)。
浙江金華(??)紙業有限公司財務科蓋章 2003.3.11(//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