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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毒
【大紀元12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務部已擇定台中少年戒治所為第一所宗教戒毒的專業機構,借助宗教團體力量協助戒治毒犯的毒癮,另外,也研究在南部和東部地區各選一處戒治機構一起實施,希望能為我國成功掃除毒害。
法務部為落實矯治毒犯的成效,採取「軟硬兼施」的因應之道,除了今年1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施行,若毒犯再犯就不再施以戒毒措施,直接處以入監服刑外,也計畫在多所專業戒治所,擴大實行「宗教戒毒」協助毒犯戒除毒害。
法務部表示,八十七年5月20日頒佈施行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施用毒品者視為「病患」,著重在醫療的戒毒措施,並降低其刑,此外,並將這些對象移送勒戒處所,施以觀察、勒戒處分,希望戒除其「身癮」和「心癮」。
不過,法務部發現,由於視吸食毒品者為病患的「愛的教育」,以及毒犯對於勒戒措施大多抱持僥倖心理,此外也受到毒犯本身本性難移的影響,其一犯、再犯,甚至三犯的情形一再出籠,造成毒品犯罪案件及人數節節升高。
因此,法務部去年初開始修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自今年1月起正式施行,新法不再視使用毒品者為單純的病患,修正為傾向「犯罪者」的角色,只要毒犯一旦再犯,就不再安排接受戒毒處分,依法追訴其刑責而入監服刑,以外,也加重多項刑責,以及因應毒品推陳出新,不少毒犯使用禁藥等管制用品暫時降低毒癮之用,故新法也增設第四級毒品,增加包括可待因等六十八種管制藥品。
在加強戒治毒癮措施方面,除目前各毒品戒治所,法務部參照國內外的各種臨床案例,都證實要確實根除毒癮,借助宗教信仰的力量最具成效,因為很多案例印證,毒犯乃「身癮易戒,但心癮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