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惠君案牽出2貪官 紀委避談「性賄賂」
【大紀元12月31日訊】拔出蘿蔔帶出泥,深圳市紀委在查處安惠君受賄一案時,還查實了羅湖公安分局指揮處處長廖漢平貪污公款並收受賄賂,而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長劉仁成在任羅湖公安分局政治處主任期間也收受了賄賂,目前上述3名涉案人員已被移交檢察機關。
據深圳晶報報導,深圳市紀委新聞發言人表示,安惠君案源於群眾對羅湖公安分局個別干警在一案件偵辦工作中有收受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經調查,安惠君1996年至2003年在任羅湖公安分局政委、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多名有關人員所送錢物,共計人民幣167.8萬元、 港幣24萬元、美金1000元,實物折合人民幣5萬元;同時在車輛採購和工程招投標中,先後收受供應商和承包商所送港幣共計30萬元。
在查處安惠君一案中,還查實了羅湖公安分局指揮處處長廖漢平貪污公款和收受賄賂的問題;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長劉仁成在任羅湖公安分局政治處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的問題。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廖漢平、劉仁成開除黨籍處分,並建議有關部門給予其相應的政紀處分。鑒於廖漢平、劉仁成已涉嫌構成犯罪,市紀委已將他們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安惠君案在深圳當地政府部門未正式公佈前,已在國內外鬧得沸沸揚揚,其敏感話題在於安惠君涉嫌接受部下「性賄賂」,安惠君此間被指與多名男下屬有染,國內還有媒體就此進行詳細報道,說安惠君個人生活糜爛,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義,指定年輕英俊的男下屬單獨跟隨她外出,期間向下屬作出性暗示。如順其要求,回深圳後將迅速陞遷;反之則升職無望。
通報會當日,現場記者就此求證此事,深圳市紀委官員未做出否定反應,只說「現在還不好談」,然後快速離開通報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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