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強行拍賣爭議土地 村民四處上告無門

標籤:

【大紀元12月28日訊】(中國輿論監督網記者李新德採訪報導)一宗原本屬於農民的土地,在未任何徵用補償的情況下,被安徽省太和縣政府用行政手段辦理了“劃撥”出讓手續,轉而又以公開拍賣給房地産開發商,政府盆滿缽溢,而300余戶農民徹底失去依賴生存的土地,成爲太和縣又一批“下崗農民”。

這塊土地到底是誰的

安徽省太和縣城關鎮橋北村張莊村民與該縣棉麻公司長期以來因一宗土地權屬問題多次發生爭議,久拖未解,而讓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2004年3月縣政府卻以 強行拍賣的形式將該宗地賣給開發商開發商住小區,拍賣所得近800萬元未給群衆任何補償。失地群衆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至今未能得到解決。

那麽這塊土地到底是誰的?我們在從太和縣土地局呈報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對太和縣棉麻公司與太和縣橋北村委會張莊土地權屬爭議的調查報告」中清楚的看到, 早在1958年8月太和縣成立城關軋花廠,當時徵用城關鎮張莊5. 56畝土地用於建廠,並於該村簽訂了土地買賣協定,由於所徵用土地遠遠不能滿足該廠使用,後又相繼佔用該生産隊土地30餘畝,但沒有給予任何資金補償,只 是解決了村民部分回銷糧,並同意群衆到該廠做雜工。1974年該廠再次佔用生産隊4. 5畝,雙方發身糾紛,經縣委、公社、商業局等有關單位進行協調處理,直到1982年雙方達成協定,1983年5月太和縣人民政府批准軋花廠補征土地4. 5畝,糾紛問題才得以解決。

張莊村民告訴記者,1958年建廠時所徵用的5. 56畝與1983年所補征的4. 5畝共計10. 6畝土地是通過合法程式征得的,而其餘30畝土地只是租賃而不是徵用,張莊村民從1958年至今也從未跟太和縣人民政府和太和縣棉麻公司簽定任何征地或劃撥手續。

由此可見該宗土地的合法使用權應該屬張莊集體所有,而不應該爲太和縣棉麻公司所有。

政府拍賣是否合法
原本屬於張莊集體所有的土地縣棉麻公司又是如何辦理土地使用證呢?對此棉麻公司稱:2001年9月14日,公司將申請遞交到縣土地局,以“原太和縣軋花廠 用地手續在文革中全部丟失,無法查找”爲由,要求土地局爲其辦理土地使用證。於是2001年9月至2003年8月間,棉麻公司分三次申請土地登記。

太和縣土地局錯誤的頒證爲棉麻公司披上合法“外衣”的同時也讓給張莊村民爭取土地的希望化爲泡影。

2003年12月棉麻公司進行企業改制,2004年3月該公司經縣政府批准對部分土地進行處置,處置土地面積爲23. 3104畝並委託佳德拍賣行公開拍賣。太和縣土地局依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及拍賣行成交確認書。並於2004年3月給太和縣棉麻公司辦理土地出讓手 續。以每畝34萬元價格拍賣23. 3104畝。拍得金額近800萬元,縣國資局收取了土地出讓金191. 5萬元,同時也對該宗土地進行了變更登記。並爲竟拍所得者太和縣安華房地産開發公司頒發了23. 3104畝土地使用權證書。用途爲住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在土地所有權使用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太和縣土地局在違法辦證、拍賣土地的同時也 給自己帶來了後遺症,據太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付主任徐輝向群衆所說那樣,今年來太和縣的土地官司有60%爲土地局敗訴,2004一年內太和縣土地局相繼撤 換四位局長。

群衆要求是否合理

土地,對於農民來說是生命的根本,他們並不是一輩子都想當農民,如果土地被徵用了,補償了合理的費用,他們也願意離開農村當個城裏人,這樣生活還能更好一 點,而矛盾正是在這裏被完全激化,有關規定明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可是賠償多少?賠償的標準是什 麽?怎樣賠償?遺憾的是這些細節化的條款並沒有隨著大規模的征地運動完善起來。因而某些人便能輕輕鬆松站出來充當集體,把利益攬在自己的身邊,而集體真正 的主體,大多數農民的利益則被無情踐踏。

2004年7月15日,張莊幾位村民跪拜在縣委書記肖軍面前祈求政府歸還他們的土地,也正是因爲這次跪拜,肖書記責令縣土地局徹底清查該宗土地,並將結果 上報縣政府。十天後土地局便向縣政府呈報一份「關於對太和縣棉麻公司與太和縣橋北村委會張莊土地權屬爭議的調查報告」,報告中顯示:通過詢問居委會幹部、 棉麻公司有關人員、查閱檔案資料、現場勘察等形式,對上述土地權屬爭議問題進行了較爲深入的調查研究,本著實事求是、尊重歷史、客觀公正、依法辦事原則, 提出以下處理建議:建議太和縣棉麻公司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四條、第四款,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及統計局2004 年7月16日最新統計數位。對張莊村民土地補償款按所在村民組前3年平均年産值的5倍補償,安置補助費按所在村民組前3年平均年産值的3倍補償,安置補助 費按所在村民組前3年平均年産值的3倍補償,扣除已徵用10. 6畝,門面房占地3. 6749畝,剩餘31. 2739畝爲土地補償面積。經計算應補償給張莊村民271948元。可當這份報告呈報到政府後卻沒能得到批復,群衆因此未能得到任何土地補償。

我們在太和縣土地局呈報阜陽市國土資源局的一份調查報告中看到,張莊村民至今仍在爲棉麻公司所占土地繳納著農業稅。

城市裏有下崗工人,在下崗後講的是再就業,因爲城市裏的機會與中國的農民相比要多得多,而那些臉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就只是靠土地生活,他們不求有多麽的富 有,只是生存的基本維持。沒有了土地,他們失地、失業、失家園,成爲了“下崗農民”,那麽他們將徹底陷入困境。眼看著那片他們曾經撒下汗水、視爲生命的土 地如今已將變成高樓大廈,他們的內心只會無比的痛苦。

當記者趕到太和縣政府辦公室對村民提出土地問題一事要求採訪時,趙志強副主任稱必須經過縣委宣傳部同意才行,並說這是縣裏的規定,當記者要求其出示相關規定的文件時,遭到拒絕。

至記者發稿時止,太和縣人民政府仍未能給張莊群衆任何答復,棉麻公司剩餘土地仍在繼續拍賣中,據群衆反映縣政府還將對個別上訪群衆實施拘留,對此我們將予以繼續關注。

注:太和縣政府曾有過製造假文件坑害農民的歷史,記者也曾于2000年撰文「太和縣18戶農民丟了土地命根子」發表過,中央電視臺也曾根據記者的新聞線索進行了採訪報道。最終以政府敗訴、賠償農民損失20萬元而告終。

(//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中國農民調查》作者陳桂棣的律師談侵犯名譽案
宋畫第一——北宋畫家李公麟
【讀者投書】人造的三年自然災害背景資料
少年俊才 12歲小學生通過國家計算機二級考試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