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8日訊】我們是山東省新泰市穀裏鎮北谷裏村村民。向你們反映新泰市政府沒有土地審批報告就強行占了農民的承包田,所占的土地都是基本農田,都是平地,占地時我們地裏都種著小麥,面積是77.74畝。市里派來推土機把地裏小麥都推了。
我們三個生産組的農民不同意,新泰市公安局長說不同意就拘留,我們五個農民被公安局拘留15天,我們農民不明白在自己的承包田裏犯了什麽法,這77.74畝土地是188戶農民承包了30年不變的合同地,市政府把我們的承包地搶去建一個玻璃廠,這個玻璃廠以前有5個車間,在2003年又建一個車間,工人每月300元錢都開不出來,這個廠眼見就要破産,把我們188戶農民的命根子強行佔用,我們怎麽生存?我們無法生活。
新泰市政府從2003年至2004年就沒有土地審批手續強佔了我們農民10000多畝,用來建工業園區至今沒停,我們新泰市政府官員吃著農民種的糧食,不爲農民辦事,問題反映給他們,他們根本就不管,我們從2003年6月上訪至今,一年半的時間裏沒有人過問我們反映的問題。
我們訴訟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可新泰市“人民法院”卻判決我們敗訴,國家規定行政訴訟是不收費的,新泰市“人民法院”卻收了我們640元,法院這種作法合理嗎?我們今年8月份找新泰市“人民法院”信訪處,反映情況,卻被截訪人員毆打,新泰市公安局還拘留我們五個人,後撤銷了“行政處罰”,我們向新泰市“人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新泰市法院判決對我們五人每天每人賠償55.93元,每人最終拿到的錢總計才捌佰多元,法院的判決公平嗎?
我們新泰市政府不按法律規定辦事,國家補助小麥補貼款弄虛作假,虛報産量購國家補貼款,新泰市政府爲了搞“政績”虛報産量我們鎮多報小麥種植面積3000多畝。有幾家一點小麥也沒種,還領到補貼款19.5元,新泰市政府這種行爲合法嗎?我們這個村從來沒選舉過,選舉未公開過,我們村財務不公開,我們這個地方死了人不火化,這些情況都合法嗎?我們和新泰市政府多次反映,沒人處理,向鎮裏、村裏反映都不管。
此至我們188戶農民向貴報求助,請您們給我們農民說句公道話,占了農民的承包田不給安置補償合法嗎?
山東省新泰市穀裏鎮北谷裏村村民188戶村民聯名
聯繫電話:0528—7762239
2004年9月23日
資料:
2003年2月17日,山東昇華玻璃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非法佔用北谷裏村村民基本口糧田77.8畝,開工建設並舉行工程奠基儀式,市領導辛顯明出席奠基儀式。
2003年3月23日,在糧站路與國道交接拐角處,佔用青雲街道辦事處耕地78.1畝,建天然氣站。用鏟車推平後閒置、撂荒、堆放建築垃圾,至今無法耕種。
2003年3月1日在205國道西側670米處(與205國道平行)開工建設發展大道。用鏟車推平沿路村民的麥田與蔬菜大棚。佔用青雲街道辦事處沿路各村村民承包30年的基本農田與蔬菜大棚961.2畝。路寬100米,最寬處達120米(路中綠化帶寬16米,路邊綠化帶寬46米至66米)。
2003年1~3月僅以上3處就佔用耕地與基本農田1117.1畝。
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口糧田,要求政府解決各村失地農民今後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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