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高鐵列車駕駛不論國籍皆須通過檢定
【大紀元1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六日電)媒體報導台灣高鐵著手評估營運初期,聘請國外駕駛員可行性,交通部表示,高鐵營運時,無論聘用那一國籍駕駛,都要依規定通過檢定。
媒體報導指先前赴日受訓的高鐵駕駛在日受訓時間短,且未經實車駕駛訓練,台灣高鐵著手評估營運初期聘請國外駕駛員的可行性。
交通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依據鐵路法及相關規定,未來台灣高鐵營運時,列車駕駛員應依交通部核定的高鐵列車駕駛員檢定辦法規定,通過檢定後才能上線駕駛。如果台灣高鐵公司進用的駕駛員為外國籍,仍須依就業服務法及高鐵興建營運合約相關規定辦理。
另依鐵路法規定,台灣高鐵公司在高鐵通車前應提送行車運轉實施要點報經交通部核定後,再據以研訂相關的操作手冊或作業程序。交通部將基於法令主管機關及興建營運合約規定確實監督台灣高鐵公司,以確保未來高鐵通車營運安全。
交通部表示,高鐵預定民國九十四年十月的通車時程,是交通部與台灣高鐵公司在「高鐵興建營運合約」簽訂的目標時程,至今仍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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