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寅夫:億光未違法 不排除對媒體訴諸法律
【大紀元12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宏奇台北二十五日電)億光電子今天傳出作假帳疑雲,董事長葉寅夫下午偕同高階主管、會計師及律師召開記者會,除強調億光的做法符合會計原則,沒有違反法令外,並對媒體報導表示「不滿」,未來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葉寅夫同時澄清,億光對子公司恆光間只有 1套帳,並非報載的 3套帳,而恆光相關財務主管都是由當時的總經理丁憲治雇用,後來跟隨丁憲治離職,絕不是報紙所稱,因為恆光在中國非法內銷,無法保證「帳上沒問題」才請辭。
替億光簽證財報的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黃耀明表示,位在中國大陸廣州的恆光電子,是億光持股100%的來料加工廠,億光提供的原料或半成品出廠價,加計恆光的加工成本及正常損耗再買回,買回價格以出廠時的新台幣計算,再以固定匯率計價(定期調整)折算回美元報價,處理原則沒有不合理之處。
黃耀明解釋,恆光成品加工後由億光出售給客戶時,億光入帳銷貨收入是以當期匯率計算,固定匯率的政策指示母子公司轉撥訂價的依據,沒有所謂入帳不實,違法商業會計法的問題。
黃耀明指出,由於民國87年匯率波動很大,使恆光賺取的加工利潤增加,但卻造成億光以三角貿易出售時發生虧損的不合理現象,雙方協議調整價格在實務上相當普遍,沒有違法問題﹔加上恆光是億光持股100%的子公司,以權益法認列損益,上述調整並未影響財報允當表達。
針對報載億光涉嫌以作帳方式誤導會計師對於恆光的查帳及盤點,葉寅夫表示,恆光財報是根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制,並經由大陸KPMG上海華振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如果有任何不法情事,應該由丁憲治負全責。
葉寅夫表示,億光90年稅後盈餘由前一年的新台幣2.56億元,驟降至5136萬元,就是由於打消恆光的 2億多元庫存跌價損失,後來包括母子公司的庫存管理更加嚴謹,超過3、6個月就須提列50%、80%備抵跌價損失,超過1年就100%打消。
媒體詢問億光週一是否會採取庫藏股進場護盤,葉寅夫鄭重表示,投資人應該要認真做功課,不要看報紙亂買或亂賣股票,他相信自己的名聲不錯,億光業績也不差,「就算跌到1元,也不會進去護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