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戶籍謄本 明年二月開辦
【大紀元1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二十三日電)為順應國際化趨勢及滿足民眾請領英文戶籍謄本之需求,內政部今天邀集外交部、地方政府代表,召開「戶政事務所核發英文戶籍謄本作業要點草案暨相關作業程序事宜」會議,決議明年二月一日起,全國各戶政事務所均可核發英文戶籍謄本。
內政部指出,屆時民眾可於設籍的縣(市)所轄的戶政事務所,申請現戶戶籍或除戶戶籍英文戶籍謄本;申請時民眾應攜帶申請人及被申請人護照(如無護照,應提供其他載有英文姓名的證明文件),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申辦。
內政部指出,英文戶籍謄本的英文姓名,原則上以護照英文姓名為準,申請案件將於六個工作天內核發。內政部將研訂核發英文戶籍謄本使用手冊及作業手冊,供戶政事務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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