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司長案 公布錄影畫面 北市府被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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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內政部戶政司長謝愛齡今年9月於北市文山戶政事務所與承辦人員發生爭執案,監院調查後認為北市府事後違反規定派遣人員「到府服務」,且未經當事人同意,即應媒體要求公布錄影畫面,核有違失,監院昨日決議予以糾正。

此外,謝愛齡的夫婿江蓉華服務於國軍花蓮總醫院,該醫院對於謝愛齡多次遷徙戶籍,違反該醫院借住管理作業規定竟毫無所悉,監院昨日也一併提出糾正。

此案是由監委柯明謀及林時機所調查,日前提案彈劾謝愛齡後,昨日再提案糾正北市府及國軍花蓮總醫院。

糾正案文指出,謝愛齡與其夫婿今年9月17日在北市文山區第一戶政事務所與戶政人員發生爭執,結果北市府文山區第一戶政事務所竟於事後派遣戶政人員前往謝愛齡家中進行「到府服務」,違反相關規定。

此外,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長何鴻榮於9月廿6日,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也未審酌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則,即應媒體的要求公布錄影畫面,不論媒體記者是否會造成「實際惡意」,但北市府民政局僅憑媒體的要求,未思慮媒體並非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雖然辯稱錄影畫面為公共場合所拍攝,內容無妨害秘密、侵犯隱私之虞,但仍未經當事人同意,有可議之處,且不符合行政程序之公平正義原則,顯有違失。

糾正文指出,國軍花蓮總醫院對於江蓉華以及其主眷屬謝愛齡多次遷徙戶籍,違反該醫院借住管理作業規定竟毫無所悉,也未做出任何行政處分,核有未當。

此外,江蓉華自八十九年1月以前即住進職務宿舍,但該醫院直到該年9月始正式核准其使用職務宿舍並開始扣繳房租津貼,顯見該醫院歷年來對其職務宿舍的管理確有懈怠之失。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民政局長何鴻榮表示,監察院糾正到宅服務一案,市府願意虛心檢討,發生到宅服務事件時,何鴻榮說他不僅在第一時間口頭告誡當事人,事後也書面告誡,並且召開專案檢討會議,重新規範服務規定,要求民政人員確實執行。

至於監察院同時糾正市府公布錄影帶,何鴻榮則大喊委屈,他重申北市府是被迫公布錄影帶,因為內政部戶政司長謝愛齡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未咆哮、未扔紙團,讓戶所人員遭受極大委屈,市府的誠信也受到質疑,所以為了還原真相,才會公布錄影帶內容,何鴻榮也表示尊重監察院的決定,但是對於該案,社會自有公評。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國軍花蓮總醫院的眷舍分配,被監察院糾正「查核不實」,國軍花蓮總醫院副院長李適表示,依眷舍管理規定,申請有眷宿舍的員工,入住前要先簽「配偶並未擔任公職」的切結書,不過當年檢驗科主任汪蓉華並未檢具此切結書,院方已進行檢討。

院方也表示,針對先前的漏失,院方除已要求汪蓉華在10月初遷回單身宿舍,也已將其他人的切結書等手續補正完成。

〔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監察院日前決議,往後包括糾彈案件、調查報告在內的調查文件,一律加密編號,以減少資料外洩事件。

以往監院完成糾彈案件或是調查報告時,在審議完成後,均會主動對外發布,部分監委認為,監院所處理的案件與文件,均屬機密性質,在未完成審議之前,不應隨意外流,為了改善「機密文件」在審議前即經常外洩的問題,因此提議在文件上加密編號,以杜絕資料外洩情形,監察院日前採納這項建議。

但也有資深監委不以為然指出,監院對外發布新聞資訊的主動性仍然不足,時效上也不夠快。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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