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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誕
【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二日電)耶誕節將到來,街上又見琳瑯滿目的應景商品,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抽查發現,百分之八十的商品未完全符合規定,消基會呼籲將節慶商品納入商品檢驗項目,不可因為短期販售不負責任。
日前,消基會到大創五十元百貨、屈臣氏、新學友、金石堂及何嘉仁五家業者處隨機購買十件市售耶誕節應景商品,依據玩具標示基準第三條規定,檢視標示應包括玩具名稱、製造商、主要成份或材質、適用年齡,有危害使用者安全或健康之虞者,應標明警告標示或特殊警告標示。
結果發現,僅有百分之二十的產品完全符合玩具標示基準規定,百分之三十未標示商品名稱、百分之五十未標示主要成分、材質、百分之八十未標示適用年齡、百分之五十未標示警語。
消基會指出,抽查的竹籤飾品、耶誕樹掛飾兩件商品,有日文標示,指明插入泥土的尖端部分有危險、請勿挪為其他用途、不可讓小孩放入口中、請勿摔打,否則可能造成傷害、為了安全起見,破損變形時請勿使用,但兩件商品完全沒有中文標示。
除了應景商品外,消基會也從百貨公司一樓空地上,應節慶而臨時擺放的攤位購買兩件應景耶誕食品,其中耶誕節薑餅僅有透明塑膠包裝,沒有任何標示與食用期限,而KITTY耶誕驚奇袋,包裝內有許多不同種類的糖果,內裝的部分糖果未標示有效期限;而外包裝標示的有效期限又與內包裝中有標示期限的糖果不同。
消基會表示,雖然耶誕食品抽查數量不足,但也可從中發現業者可能是基於短期販售的心態,市售應景食品標示狀況並不理想。